重庆市计划3年内在主城区推2000万平方米政府公共租赁房,但这个庞大的计划背后的初期启动资金却并不庞大。
重庆市市长黄奇帆认为,该市公租房的房源主要通过新建、收购、改建等多种渠道。公租房建设资金主要通过政府注资、依靠商业银行贷款、公积金贷款、发行债券、房屋租售等方式筹集。
他表示,重庆市主城区三年完成工程建设总量1000万平方米的投资预算约为250亿元。今年开工建设的500万平方米的公共租赁住房,投资总额约125亿元,计划先期筹措并投入资金50亿元,经市政府研究,按以下方式筹措:一是争取中央资金5亿元;二是财政预算安排土地出让金收入5亿元;三是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20亿元;四是争取政策性和商业性银行贷款20亿元。
重庆市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师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称,根据国务院颁发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02年3月24日修订后的版本)第三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当地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师5月12日称,重庆原有的“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20亿元”为建设公租房筹集资金缺乏法理支持。
此前该市某市级领导曾在公开场合表示,将住房公积金通过抵押贷款等途径“暂借”筹措专用于解决公众住房,“合情合理。”
不过目前当地找到了另一个公租房建设资金的筹措途径。5月12日,重庆市宣布已获国务院批准,发行49亿元地方政府债券,其中12亿元专用于公租房建设。
重庆市目前建公租房不收土地出让金、配套费、税费,也不提取任何建设项目转让的利润。在政策允许前提下,这“四个不收”产生大约500亿元的成本。同时,政府要支出大约500亿元的建设费用。折算下来,建设2000万平方米公租房大约需成本1000亿元。
不过重庆市采用了一种另类的途径来解决资金压力。
黄奇帆说:“公租房是一个出租的概念。我们投2000亿元放在公租房里,相当于把2000亿元的人民币变成2000亿元的不动产。在这个意义上,这2000亿元就是不折不扣的含金量很高的不动产。只要形成这个状况,就不会变成财政包袱,因为有租金作为现金流再回来,租金利息总比银行高两个点吧。”
当然,当地公租房还有另一个终极退出通道:“假如15年以后,政府的这些房子收回来可以当商品房卖,我这500亿元可以变成1000亿元,等于再翻一番。”
目前重庆市对公租房的政策是,公租房可租可售,但是出售只能卖给重庆市政府公租房管理局,且不是按市价出售。
(责任编辑:田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