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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经理禁止参与股指期货 证监会调查未发现违规

来源:21世纪网-《21世纪经济报道》
2010年06月09日00:11
  基金经理买卖股指期货将有明确说法,权威信息显示,证监会正在研究起草相关规定,现阶段不允许基金从业人员买卖股票的情况下,拟不允许基金经理买卖股指期货。

  此规定直接催生于一场关于基金经理通过做空股指期货操纵现货市场从中获利的新闻报道。

  近日有媒体报道基金经理买卖股指期货,并称有部分基金经理开设个人股指期货账户,做空股指期货,并利用掌控的基金账户抛售现货,制造沪深300指数下跌,从中获利。

  对此,证监会进行了拉网调查,涵盖全部基金经理和投资经理。调查结果显示,未发现基金经理和投资经理开立股指期货账户情况。

  全面调查“操盘手”

  “证监会对此十分重视,立即通过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对全部基金经理和投资经理(管理企业年金、社保基金及特定客户资产)的股指期货账户开立和交易情况进行了调查,未发现基金经理和投资经理开立账户的情况。”6月8日,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说。

  该负责人介绍,此次全面调查涵盖500余名基金经理和200余名投资经理,主要是把这些人的身份证等信息输入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系统,进行调查。

  “目前,没有发现一个基金经理或投资经理在股指期货市场开户,可以判断,有些媒体报道,基金经理通过股指期货做空牟利等报道与事实不符。”该负责人说。

  当然,此次调查未涉及相关基金经理的亲属账户。该负责人解释说,目前相关制度在不断完善,基金经理亲属账户,这次检查还没到这种程度。从基金公司层面说,如果发现有做的,公司要报告。但截至目前,证监会还没了解到哪个公司的基金经理亲属开立相关账户。

  实际上,现行法律法规对基金经理买卖股指期货没有明确禁止,但相关法规明确,禁止操纵现货市场以在股指期货交易获利的行为。

  前述负责人表示,考虑到基金将来会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基金经理为自己买卖股指期货,与其管理的基金买卖股指期货可能存在一定程度的利益冲突,证监会正在研究起草相关规定,现阶段不允许基金从业人员买卖股票的情况下,拟不允许基金经理买卖股指期货。

  “我们也希望基金管理公司完善制度,加强利益冲突管理,优先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该负责人说。

  股指期货操纵性很小

  记者获悉,证监会会同中金所对跨市场操纵沪深300股指期货的可能性进行了分析。结果显示,沪深300指数流动性好,权重分布均衡,以自由流通股本为权重,具有较强的抗操纵性。

  截至今年5月21日,沪深300指数流通市值规模9.33万亿元,占A股市场总市值的69.44%,样本股平均流通市值311.16亿元,流动性较好;沪深300指数样本股权重分布较为均衡,前20大权重股累计权重只有35%,能有效避免通过操纵大盘股操纵指数的情况发生。

  8日,前述负责人介绍了证监会掌握的基金持股分布及管理的情况。

  一方面,基金持股市值占总市值规模不大,主动型基金持有沪深300指数成份股市值占沪深300指数成份股总流通市值的比重约10%左右。

  另一方面,基金持股总体较为分散,60家公司管理的偏股型基金基本持有沪深300成份股,单个基金经理操纵沪深300指数的可能性很小。

  “可以说,个别基金经理很难对现货市场进行操纵,从而在股指期货市场获利。”前述负责人说。

  本报记者获得的信息显示,股指期货交易已建立由沪深交易所、中金所、中证登和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等分工协作的监管机制,各机构密切关注期现货市场运行状况,对跨市场违规行为实施严密监控。

  前述负责人说,截至目前,没有发现对现货市场进行操纵以在股指期货市场获利的违规行为。
(责任编辑:侯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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