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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洪溥:操作国民收入倍增计划须慎之又慎

来源:南方网 作者:沈洪溥
2010年06月10日09:02

  沈洪溥 经济学博士

  据媒体报道,中国收入分配方案年内应会出台。不仅如此,有权威专家还认为,我们现在基本具备实施“国民收入倍增计划”条件,“年增工资15%,大多数人收入在五年内有大幅度增加”。听起来,愿景确实无比美好。但从现实出发,政策过于激进地操作居民收入需要斟酌。

  所谓“国民收入倍增计划”云者,其实并非本土化自主创新的结果。较切近的例子来自日本,是池田勇人内阁(1960—1964年)主导制定的,在1961-1970年间实施的发展计划。严格意义上,这是个宏观计划,涵盖了增加投资、提升产业结构、促进对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培训人才、振兴科技等内容。在指标层面,池田版本也只是提出,“要使日本国内生产总值和国民收入年平均增长速度为7.8%,人均国民收入年平均增长速度为6.9%”。相形之下,我们“中国版”国民收入倍增计划显然要大胆激进许多,不仅有针对劳动者工资的增长目标,而且目标也高得吓人。

  但从现代化国家的历史经验看,实在缺少大幅提升社会劳动报酬同时,仍可保持经济快速增长与物价稳定、就业充分的先例,因此,如果未来政策设计当真如此,未必能够实现皆大欢喜的和谐局面。

  一是从经济增长的结构看,我国居民劳动回报平均数大幅增长的基础还不够扎实。目前,我国GDP增速虽然年均保持8%以上,人均GDP已达到了4000美元,貌似进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但支持经济增长的产业结构仍以资本密集、劳动密集型为主,劳动要素参与价值创造时,效率还比较低。尤其在外向型制造业领域,劳动技术含量仍然有限,产品毛利率较薄,在此背景下,忽视产业升级的难度,一味以提升劳动工资为诉求,随着短期账面工资翻番,结果很可能是工人大量失业、中小企业大量倒闭,物价也可能失控。在此过程中,资本持有者通过炒作房地产、古董乃至股权,舍实体经济而入虚拟领域,同样可获取高回报。不仅无法改善贫者更贫、富者愈富的情况,还可能会更加严重。

  二是从收入分配矛盾问题的成因看,大幅提高劳动报酬的做法可能仍无法惠及真正需要扶助的弱势群体。如抛开改革之前已经存在明显的阶层分化不谈,专注讨论改革后形成的贫富分化局面,那么在承认机遇、能力等差异之外,相当一部分的财富分化或许来自政策调节失当。比如,财产税、遗产税、账户实名等方面的缺失,先富者得以从容地将财富分散配置、匿名转移;而失业保险、大病保险、养老保障等方面的缺失,则使得多数普通公众生活在因病致贫返贫、因老迈而困窘、贫病的阴影之下。现实的再分配手段匮乏,且严重缺乏效率。从这个角度出发,如税制不变,一旦劳动工资大幅增加,在职工人只会先“被增税”,而失业、退休工人等则更可能要最先承受因平均工资突增带来的通胀压力。

  三是从收入倍增计划的资金来源看,仅靠国有资产分红、国有股权划转等操作方式未必能够支持可持续的倍增策略。按照2007年时披露的有关数据推算,目前国有资产总规模约在60万亿-70万亿元。这部分资产也并非全都是盈利能力强、现金流充足的优质资产,还有相当一部分待盘活。随着产业结构调整、国有资产整合以及宏观调控等因素发挥作用,国有资产盈利能力也会出现波动。在这种情境下,既有社保、医保等社会保障网的窟窿、亏空待填平,又要向所谓收入倍增计划输血,依靠国有资产一并满足所有短中长期的计划支出,不现实,也不靠谱。

  根本问题是,国内生产总值增速高于居民收入增速的情况是符合经济起飞、成长阶段国家经济特质的,并不需要所谓通过居民收入倍增体现“后发优势”。从现实出发,笔者以为,至少先做好一件事情最有意义。那就是尽先把能动用的国有资产用到弥补社保、医保欠账上去,让那些一辈子承受了低福利的劳动者有尊严地安享晚年。毕竟,这才是最现实的公平和公正。除此之外,奢谈倍增,却不重视眼前的窟窿,实无意义。

  

(责任编辑:侯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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