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企业审计司司长陈尘肇13日针对审计署发布的中国航空集团公司、中国
南方航空集团公司、中国
东方航空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华润(集团)有限公司等6户中央企业2008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表示,虽然个别单位的个人违反国家法规,甚至
涉嫌违法乱纪,但是6户企业高度重视并积极配合审计工作。
据介绍,相关企业已对37名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局、处级干部33人,占89.19%。根据审计建议,各企业已建立健全80项规章制度。
陈尘肇表示,6户央企存在三方面突出问题。一是有的企业会计核算不准确,资产负债损益不实的问题尚未根本消除;二是有的企业执行国家相关政策不到位,部分项目审批手续不规范;三是有的企业决策不规范或违规决策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和潜在损失。
据审计署2010年第11号公告,审计署组织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服务中心和相关特派员办事处于2009年对由中央单位执行或组织执行的90个国外贷援款项目2008年度财务收支和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了公证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国外贷援款项目总体执行情况较好,但是仍存在部分问题。
据审计署2010年第12号审计公告,审计署2009年对北京、河北、山西等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大连、深圳2个计划单列市2008年度和2009年1月至6月的财政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此次对17个省区市财政管理情况的审计调查,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问题,但在预决算报表编制、收入征管和财政资金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规范、不严格的问题。(陈莹莹)
(责任编辑:曹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