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及中山公用的股票内幕交易,广东省中山市原市长李启红日前被纪检部门“双规”。在李启红事发后,其家族拥有的巨额财富也被媒体曝光。根据《民主与法制时报》的报道,李启红家族中有多人从事房地产业并雄踞一方,这在中山市已是公开的秘密。该报还指称,中山市的这
名原女市长家族财富高达20亿元。20亿元这一数字是否准确,有待继续确认。但从目前各种已知的信息来看,这名地方官员及其家族曾在官商两界游刃有余,并曾突破政策禁区的大体情形,已可清楚勾勒出来。如果李启红不是因为涉嫌股票内幕交易而出事,这个在中山一带享有很高地位的家族,还将继续编织其财富网络。
早在2001年,中共中央纪委就曾印发《关于省、地两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个人经商办企业的具体规定(试行)》的通知。该通知针对领导干部相关亲属的经商行为,在多个方面作出了具体的限制,首要一条,就是不准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及相关代理、评估、咨询等有偿中介活动。这也就是说,一个地级市的市长在自己管辖范围内,允许亲属经营或入股房地产业,本身就是违规违纪的。
既有法规纪律在先,为官者及其家族却为何熟视无睹?理由很简单:其一,从事房地产等行业容易获得暴利,在有权力眷顾的条件下,从事这些行业容易发财;其二,官员违规违纪的成本不高,制度执行缺乏刚性;其三,一些人有法不责众的想法。由李启红一案展开来看,也确实如此。从现实社会生态来看,一人当官、全家经商的现象即使不说比比皆是,的确并不鲜见。
这些现象的盛行,从轻里说,是领导干部管束家人不力;往重里说,官员横跨官商两界(诚然,不是所有官员都高调行事),本质上将会导致“裙带资本”的问题。严重的案子,不仅会冲击领导干部的廉政底线,还将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进而损害整个社会的财富伦理。
近些年来,中国一直致力于建设一个好的市场经济。但很明显,官商不分,抑或权力不当地、过深地介入到经济领域,在法治约束不够强硬的条件下,必然伤害到市场经济的根基。对普通民众来说,对缺少权力背景的企业经营者来说,携权力之势而来的商业利益群体,无异于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的破坏者。
在“劣币驱逐良币”原理的作用下,本分经商者难以获得合理利润,社会财富伦理将由此大受冲击。一些企业家或会因此而耽于桌底下的游戏,丧失了企业家精神,甚至沉迷于编织权钱交易的关系网。故此,借权力食利者,不仅是从社会攫取了不该拥有的财富,而且还会通过损害财富伦理间接伤害经济发展的原动力。
“裙带资本”的危害,国人其实并不陌生。亚洲一些国家的历史教训早已表明,当腐败和裙带风风行之时,也正是官僚阶层大肆寻租或造租牟取暴利之时。以手握实权的官员为核心,官员家族或公开或隐蔽地违规从事商业行为,其获得的暴利,必然会以数倍的公共利益的透支为沉重代价。
可以这么说,李启红及其家族拥有相当数量的商业财富,颇为典型,但并非个案。还要看到的是,一些为官者为自己、为家人谋取利益的方式,也越来越间接,越来越隐蔽。比如,“官股”现象至今依然绵延不绝,特别是在矿山开采、交通、房地产开发,以及娱乐等行业中,相当普遍。当官者不直接参与经营,而是以获取“官股”的方式牟利。
今年2月下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也明确规定了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其中有一条,规定不准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党员领导干部之间利用职权相互为对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可以看出,后者明确针对的是官员间所谓“换手抠背”等相互牟利的问题。
回到中山市原女市长一案来看,李启红的问题与其家族的财富最后如何定性,将由党纪国法裁决。但此案再一次警示人们,“裙带资本”仍然是一个现实的问题,仍然是建设好的市场经济的一大绊脚石。当下,我们并不缺少相应的制度来防范领导干部及其亲属在商业领域的不当作为,关键还在于落实相关制度,关键更在于对权力的有效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