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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36条”能否撬动国企垄断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10年06月21日07:33
  “国企该干什么就干什么,不该干的就不要干。”谈到对“新36条”的看法,新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王玉锁说,看一下“新36条”第3条,就明白国企、民企的定位了。

  “新36条”是指国务院5月7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其第3条全文是“进一步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国有资本要把投资重点放在不断加强和巩固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在一般竞争性领域,要为民间资本营造更广阔的市场空间”。

  在全国工商联日前举行的学习“新36条”座谈会上,王玉锁等民企老板表达了他们的一些思考和建议。

  新形势下的“新36条”

  一项调查表明,在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下,我国先后出台十大产业振兴规划和4万亿元投资计划对国企“更为有利”,是造成去年以来“国进民退”现象的主要因素。

  “说心里话,我们比较郁闷。”新华联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傅军感慨说,4万亿元投资有多少民企拿到了?“我们遇到了很多问题,比如想搞土地整理,有些省市规定只有国企才能开发,想搞小额贷款公司,有关部门规定必须国企控股。”

  创业近30年的四川金广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陈陆文谈及政策的影响,深有感触:“我们经历了几次宏观调控,每次宏观调控都伴随大量民企破产倒闭。当经济持续低迷一段时间后,有关政府部门又出台若干新政,鼓励创业,发展经济。倒下的这些企业固然有很多是基于自己的原因,但政策因素也是重要原因之一。事实证明,经济的发展、民企的发展都离不开国家稳定和政策的支持。”

  陈陆文认为,“新36条”不仅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也是对“国进民退”现象最有力的回应。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司司长王晓涛透露,“新36条”从去年3月正式起草,全国工商联先后5次提出具有建设性的书面意见。他表示,“新36条”在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的同时,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能否撬动国企垄断

  在座谈中,一些老板慨叹,民企发展和生存都比较艰难,是由于很多资源和市场都被国企垄断。

  “新36条”中,国务院明确界定政府投资范围,“政府投资主要用于关系国家安全、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经济和社会领域。对于可以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基础设施、市政工程和其他公共服务领域,应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进入”。

  对于一直被视为传统国企垄断领域的金融、电信、石油、电力、水利工程、交通运输等行业,“新36条”也鼓励和引导民企进入。

  “新36条”一个显著的特点是,不仅鼓励、引导民间资本投资,而且对政府投资范围、国有经济布局提出明确的界定。但尽管如此,国企垄断能否被“新36条”撬动,对一些民企而言,还不能说是“板上钉钉”的事情。

  “5年前,国务院曾发布一个"非公经济36条",当时,我们的感觉是民企的春天来了,但之后,我们一直没有体会到春天的明媚。”东方美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郭丽双说,由于一些细则的内容没跟上,“等于给大家泼了一头冷水”。

  她举例说,“新36条”第17条是“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发展文化、旅游和体育产业”,但做文化产业的她深感“民企进入文化产业投资确实有一定的难度”。《一代大商孟洛川》是郭丽双2007年投资的一部电视剧,但投资这部电视剧的经历,让她感觉相关部门手续相当繁琐,这个领域很难进入。

  “我盼望相关部门和传统国企也能认可我们,让我们在进入这些领域的时候能节省一些程序。”郭丽双说。

  她的心声也正如一名专家的评论:目前垄断企业十分强势,由于这些企业长期占据行业龙头地位,是不会轻易向民营资本妥协的,要让民间投资者突破垄断企业的防线,必须有政府职能部门的全力支持和帮助。

  影响民企进入相关领域的另一个阻力,可能来自于现行的法律法规。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很多领域都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对民间投资都有严格的界限和要求。“新36条”还需国家相关部门出台具体的实施意见进行规范引导,要真正发挥民企的作用,也许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用全国工商联主席黄孟复的话说,“新36条”很好很解渴,但怎么吃到嘴里,还是一个问题。

  “新36条”的意义

  很多企业家感言,国家出台“新36条”恰逢其时。

  “以前,我们经济增长主要依赖出口和投资,下一步中国经济发展的动力到底是什么?我们觉得就是要拉动民间的投资,只有拉动民间投资,我国经济才有活力、有动力。”傅军认为,“新36条”对于鼓励更多的机会创业具有重要的意义。

  “"新36条"出台落实非常重要。”科瑞集团有限公司总裁郑跃文直言不讳,“我担心政策还会出现反复,落实不到位。”

  作为民企的“婆家”,工商联系统一直关注民企的现状与发展。黄孟复介绍,新兴产业是一片蓝海,也是民企投资的一个重点,但原来有一系列规定,不让民企进入新兴产业,或者设置不平等的门槛。

  “我们曾就发展新能源做过一些调查,刚开始风能都是民企来做,后来国家发展战略支持新能源,国企一下子把大的风场基本上全部拿到。国家发改委竞标,国企压低价格,民企纷纷退出。之所以如此,国企一是有资金的优势,二是有政策优势,三是有垄断利润在里面,不怕短期的压价。”黄孟复说,如果这样,面对新兴产业,民企一是进不去,二是进去了也赚不到钱。

  在王晓涛看来,“新36条”不仅鼓励民企进入相关垄断领域,适应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需求,还着眼于“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增强为民间投资服务意识,提出完善民间投资公共服务体系。

  也有企业家说,无论从美国、日本的企业发展来看,还是从韩国的企业发展来看,那么多跨国企业的诞生,都是有稳定的经济政策做支柱,没有国企和民企之分,完全一视同仁。

  “其实,民企并不需要特别支持,我们只要有一个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就足够了。”陈陆文说,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民企无论是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实力,还是企业文化的建设方面,已经有了相当的积累,“可以说,只要支持民营企业政策稳定,将来一定能诞生一批真正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公司。”
(责任编辑:何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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