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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突令整顿支付业务 高门槛恐淘汰半数公司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陈静
2010年06月22日06:21

  延伸阅读:第三方支付机构生死大限 明年9月起须领央行准生证

  中国人民银行6月21日出台《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要求第三方支付公司必须在2011年9月1日前申请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且全国性公司注册资本最低为1亿元。

  业内人士认为,央行此次出台专门针对第三方支付的管理办法,意在规范当前发展迅猛的第三方支付行业,对于行业规范发展将起到引导作用,但是由于较高的门槛,当前300多家支付公司估计至少有一半要被淘汰。

  一半公司或遭淘汰

  央行表示,该规定自今年9月1日起施行,办法实施前已经从事支付业务的非金融机构,应该在2011年9月1日前申请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没有取得许可证的,不得继续从事支付业务。

  业内人士提出,办法最关键的是明确提出了申请许可证的最低门槛,而这将迫使相当部分不符合条件的支付公司退出支付市场。办法规定,拟在全国范围从事支付业务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拟在一省范围内从事支付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为3000万元。

  “按照这条规定,符合申请全国性支付公司许可证的公司估计只有支付宝、易宝、财付通等少数几家公司,全国300多家支付公司有一半的注册资本达不到3000万或1亿的门槛。”

  对于支付机构申请人的主要出资人,其要求是,连续为金融机构提供信息处理支持服务2年以上,连续盈利2年以上,最近3年内未因利用支付业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受过处罚。

  此次针对第三方支付出台的专门管理办法,也与被称为“超级网银”的央行网银互联应用系统8月份上线紧密相关。该网银系统将接入国内多家银行自建的网银,以加快银行端的效率。而该办法则是规范第三方支付发展,央行已经构建从银行到第三方支付公司的完整监管体系。

  近年来,第三方支付发展迅猛,但是通过第三方支付来进行洗钱、参与境外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也开始出现,并进入监管部门视野。

  巧合的是,公安部官方网站19日发布《全国集中整治网络赌博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最新进展情况》的通报,称在江苏苏州侦破的“乐天堂”开设赌场案中,抓获第三方支付平台“快钱”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梅某。经查,梅某与境外赌博集团勾结,协助境外赌博集团流转资金30余亿元,“快钱”公司从中获利1700余万元。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贺强就针对第三方支付提交提案,建议尽快出台产业发展政策,并加强信息安全环境建设。根据央行2009年的统计,我国已经有各类电子支付企业300多家,这些企业大部分集中在北京、上海、广东等经济发达地区,业务种类覆盖网上支付、电子货币发行与清算、银行卡和票据跨行清算及集中代收代付等各类业态。

  主流企业积极申请许可证

  门槛提高,被主流企业视为发展机遇。

  支付宝负责人就表示,“我们一直以来都对管理办法持欢迎态度,现在管理办法的正式出台,我们觉得这对规范行业会是好事。公司会积极根据规定,申请支付业务许可证。”

  易宝支付副总裁余晨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易宝一直关注相关政策,此次政策出台将可促进支付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财付通负责人就指出,办法的出台将有利于合格的第三方支付公司获得更多用户和商家的认可,同时,有利于第三方支付企业为商户提供更可靠和专业的服务。他介绍,财付通在注册资金、风险控制政策等方面均符合《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范和条件,公司会积极准备,尽快提交申请。此外,财付通的出资人腾讯公司会加大投入,进一步加速财付通的发展。

  企业应对:多家支付商酝酿增资达标 10%备付金要求或致盈利无望

  目前,大多数第三方支付企业正在研究《办法》细则。早报记者获悉,在《办法》“讨论版”中,央行曾建议预付款只能用于银行存款、备货以及风险系数为零的金融投资产品,但正式《办法》规避的这一话题,只是表示:“支付机构接受的客户备付金不属于支付机构的自有财产。支付机构只能根据客户发起的支付指令转移备付金。禁止支付机构以任何形式挪用客户备付金。”

  “究竟如何定义备付金,我们还需进一步了解。”一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如果第三方支付机构沉淀的巨额资金不进行合理理财,单靠活期存款利率及1%-1.5%的手续费,自身很难实现盈利。《办法》规定,支付机构的实缴货币资本与客户备付金日均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10%。

    关注焦点:加强网络支付监管须防利益重新洗牌

    这一纸行政色彩浓厚的管理办法,特别是放弃登记制度,转而采用更为苛刻的“牌照”制度,又不能不让人产生有人会借此对整个行业进行重新洗牌的联想。因为中国与欧盟不同,后者早已不复存在强大的国有经济,发放牌照对于私有企业不存在任何不公。而中国则不然,从以往汽车、通信、银行、新能源等行业发放牌照的经验来看,拿到牌照的大多是国字号企业,而民营企业最多只能忝陪末座。

  推荐阅读央行公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全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经2010年5月19日第7次行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全文]

  央行第三方支付办法解读:

   ☆不仅限于第三方支付

  办法中对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进行了定义,不仅包含第三方支付从事的网络支付,还包含预付卡的发行与受理、银行卡收单及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其他支付服务。

  ☆许可证有效期5年

  中国人民银行今日公布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办法中规定,《支付业务许可证》自颁发之日起,有效期5年。

  ☆企业有一年申请时限

  企业有一年申请时限办法规定,对于本办法实施前已经从事支付业务的非金融机构,应当在本办法实施之日起1年内申请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逾期未取得的,不得继续从事支付业务。这意味着目前从事第三方支付的企业至少有一年的申请时限。

(责任编辑: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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