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关于“中小板IPO内部审核利润门槛提高”的传闻失实
7月1日,《中国证券报》援引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称,监管部门并未调整中小板IPO内部审核标准。
上述表态是证监会针对近日市场关于“中小板IPO内部审核利润门槛提高”的传闻发出的。
6月30日,有媒体报道称,中小板的内部审核标准在6月18日已经通过证监会主席办公会审议通过,审核标准已上调到最近三年净利润累计超过5000万元,且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3000万元。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发行人应当符合五大条件:(一)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二)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三)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四)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五)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