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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委五措施力推私人购新能源汽车

来源: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2010年07月07日06:56
  昨日,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等四部委在深圳召开的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试点会议上,要求确保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试点达到预期目标,并提出五项措施以助推目标实现。

  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代表四部委对做好试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他强调,在当前新能源汽车不断加快发展的形势下,加快启动私人消费市场的条件已经具备,关键是要抓紧推动,重点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充分调动消费者购买的积极性。中央财政对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按电池能量每千瓦时给予3000元补贴,其中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每辆最高补贴5万元,纯电动汽车每辆最高补贴6万元。试点城市对新能源汽车购置也要安排一定补贴资金,并在上牌年检、停车等方面出台扶持政策。企业要让利销售,尽快研发适销对路的车辆,抓紧建立售后服务、应急处理和电池回收体系,让消费者愿意购买、放心购买。

  二是先行建设充电站等基础设施,消除消费者使用方面的担忧。要统筹规划、超前部署,加大投入,加快建设充电站等基础设施。要抓紧制定出台标准体系,按标准进行充电站建设和相关产品研发生产。

  三是积极探索新型商业推广模式,迅速推动新能源汽车销售多元化、规模化。各试点城市和企业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探索推行整车租赁、裸车销售和电池租赁模式。

  四是加快新能源汽车产品开发和上市步伐,满足示范推广购车需要。要鼓励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建立产业技术战略联盟,加快自主创新和自主品牌建设。

  五是积极开放市场,建立公平、竞争的消费环境。各试点城市要搭建开放的市场平台,制定统一的扶持政策,鼓励外地汽车企业积极参与,公平竞争,让消费者购买到质优价廉的新能源汽车,培育出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新能源汽车企业。

  张少春指出,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试点有利于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化、规模化发展,有利于我国牢牢把握好新能源汽车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努力抢占新一轮竞争的制高点。 (来源:证券时报)
(责任编辑:曹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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