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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行"PE腐败"路线图曝光 创业板成滋生腐败温床

来源:北京晨报
2010年07月26日08:19

   即使已成为“金领中的金领”,但在更大的暴利面前金领们也会心动。一位昔日投行人士向北京晨报记者曝光保荐人行业“PE腐败”潜规则——当一位保荐代表人能左右一家企业的上市进程时,其可以凭借手中的签字权向企业换取股份,获得高额回报。而去年下半年开始启动

的创业板市场则显然成了滋生这一腐败的温床。

  “李绍武案”引爆潜规则

  ——配偶持股,如此“低级玩法”逍遥9年

  整个6、7月份,国信证券“李绍武案”在资本市场上掀起了轩然大波。这件令人震惊的投行腐败案,终于令保荐人行业潜规则露出冰山一角。

  5月底,国信证券的一则内部通报在业内迅速流传:原投行四部总经理李绍武因在执业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监管规定及公司规章制度,被国信证券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国信证券的官方解释是,李绍武的配偶持有国信一保荐上市项目5万股,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但媒体的跟踪调查却显示,自2001年以来,李绍武通过其妻及设立公司等方式,参股已上市公司莱宝科技6万股、轴研科技65万股以及准上市公司河南四方达100万股。这三笔投资总共不足143万元,但按照目前的市值测算,金额已经高达3200万元,投资回报率高达20倍!

  令市场震惊的是,我国《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不得以任何名义或者方式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一旦违反上述规定,保荐代表人的保荐资格将被撤销,情节严重

  隐秘的“保代持股”路线图

  ——私下签君子协议,保荐人互相推荐项目

  上周,一位昔日投行人士犹豫许久,最终为北京晨报记者勾勒出保荐人行业“PE腐败”潜规则路线图。

  “都说投行保荐项目里面有‘鬼’,但要不是李绍武,这个‘鬼’根本无法现身。”这位昔日投行人士所说的“鬼”,其实就是“保代持股”,即券商保荐代表人承诺上报项目,与发行公司签订秘密协议,保荐人通过亲戚或朋友代理持有该公司比较可观的发行股份。

  这位人士称,在上市公司筹备上市早期,保荐人一般通过朋友的身份或法人身份入股,而让亲属代持股则几乎不会出现。保荐人会与代持者私下里签订一份君子协议,以此来保障自己的利益。这种手法隐蔽性极强,只有参与发行项目的人才知道,除非被举报或者被证监会查处,一般很难被发现。

  为了躲避监管,很多保荐人并不入股自己做的项目。“保荐人之间很多时候会相互沟通项目,如果有些项目自己公司没有资源做,保荐人就会推荐到其他相熟的券商那里。自己不仅入股,还会继续跟进项目。”上述投行人士说。就像李绍武案中其妻入股四方达100万股,但四方达的保荐人为国泰君安,而非国信证券。

  创业板滋生了腐败

  ——IPO公司默认保荐人雁过拔毛是正常

  一切看上去就这么简单,但也并非万无一失。君子协议在巨大利益前能否经得住“考验”?突击入股这么明显的事情怎样才能逃过监管层的“法眼”?目前整个资本市场仅1500余名的保荐代表人资格是何其珍贵,他们为何心甘情愿冒险潜规则?

  “创业板的启动改变了市场生存环境,也滋生了腐败。”一位拟上市公司老总此前曾向北京晨报记者透露,创业板开闸以来,众多企业踏破券商门槛,期望能搭上创业板“班车”。但是大权在握的保荐机构挑剔的眼光总是令企业老总们无所适从。于是“保代持股”成为许多新股发行公司必交的贡品。而不少需要IPO的公司甚至自然地认为,保荐机构或保荐人雁过拔毛是正常的。特别是一些“不好不坏的”企业为尽快挤进上市通道,寻找保荐人帮助,保荐人通过间接参股获得相应奖励报酬,未来如顺利上市,保荐人、上市企业皆大欢喜。

  而在此前,主板市场类似案例则难以成行。主要是主板上市公司普遍项目较大,个人一般无财力跟投。此外,一些企业本身非常优秀,保荐人基本无寻租空间。

  监管层严查突击入股

  ——无论是否“PE腐败”,入股可以,先持有3年再说

  值得注意的是,“PE腐败”现象已经引起了监管层的重视。近日,有消息人士透露,深圳证监局开始正式调查国信案。“目前尚难判断此案对国信筹备中的IPO进程有何影响,但深圳多数券商投行部门已展开全面自查,要求投行人员申报股票投资情况”。

  北京晨报记者获悉,这份编号为“深证局发(2010)187号”的深圳证监局文件强调,严格禁止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保荐业务相关人员及其配偶、共同生活的父母子女以任何名义或者方式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上海各大券商内部也已对国信案件进行了全员通报,以示警戒。

  此外,一位正在筹备上市的企业负责人日前对北京晨报记者表示,如今企业上市,证监会查得最厉害的部分就是“历史股权形成”。所有的原始记录、相关文件、原始凭证一个不能少。“特别是上市前的突击持股,现在监管层的最新要求是,上市前一年入股的股东,其股权锁定期为3年。”这位负责人称,管理层的这一利器最为有效,这意味着“无论是否‘PE腐败’,入股可以,先持有3年再说”。(晨报记者 王洁)

  名词解释:PE腐败

  PE即私募股权投资。PE腐败指一些号称但并非真正PE的投资人士通过各种关系拿到上市前的投资机会。

  ■财经晨谭

  严惩的力度必须打败暴富的诱惑

  身边一对“80后”夫妻,自打去年创业板启动后便异常兴奋。“我们公司正在准备上创业板,如果成功了,那就是彻底的财务自由!”“80后”乐观地等待着创业板带来的奇迹。

  是的,创业板带给大家的感官刺激太惊艳了。一天造就上百个亿万富翁,凭借资本市场的魔力,原始股东们一夜之间完成了身家的几何数增长。于是,创业板的另一个名字常常叫作“创富板”!

  天天和即将“一夜暴富”的拟上市公司打交道,在如此“噪音”下, 已经是金领的投资界精英们心情显然难以平静。是继续平静地签单,拿那份几十万元或是上百万元的固定收入,还是铤而走险追求未来可以获得几十倍的收入?

  有百分之百的利润,资本就有百分之百的胆量。精英也如此。更何况熟知各项上市流程的保荐代表人,天生有此便利,还能将利益链条修饰得更隐蔽。

  对待“PE腐败”,唯一的办法只有严厉监管。对相关人士及其亲属的持股情况的填报仅仅是开始;对拟上市公司历史股权形成的极度苛刻态度,那是根本;将突击持股的解禁期延长至3年才是绝招——想腐败吗?锁你3年再说!3年,狐狸尾巴总有露出来的时候。

  发现一个,严惩一个!有专家建议,对待“PE腐败”,应严惩不贷。在一个迅速崛起、制度尚未健全的新兴资本市场上,任何腐败都极容易滋生,只有将其违法成本无限抬高,震慑效力才会最大限度地显现。此外,成熟市场的职业道德也值得借鉴。据说在国外,投行一旦发生腐败,将会无单可做,最终自我灭亡。(王洁)

  

(责任编辑:曹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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