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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金融监管改革法或“波及”中投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聂伟柱
2010年07月27日08:12

  四大行在美均有分支,故可能被视作银行控股公司;知情人士称,目前公司正研究该法案的影

  美国金融监管改革法案对中国的影响开始逐渐显现。

  近日,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投”)一位知情人士透露,美国最近通过的金融监管改革法将对中投造成较大影响,目前中投正在研究该法案对公司的影响。

  “对我们影响很大。”上述人士表示,“因为我们(中投)的汇金公司控股了工、农、中、建四大行,而四大行在美国均设有分支机构。这样,美国就有可能将我们作为银行控股公司来看待。”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汇金”)是中投的全资子公司,投资并持有国有重点金融企业的股权,代表国务院行使股东权利。汇金直接控股参股金融机构包括:六家大型商业银行、两家证券公司、两家综合性机构和一家再保险公司。

  7月21日,美国总统奥巴马正式签署了金融监管改革法案,使之成为法律,该法赋予了美联储超级监管者的职责。根据法案,美联储拥有对金融控股公司进行并表监管的权力,并表监管将扩展至母公司及其所有附属子公司。

  除持有四大行股份,汇金还持有国开行、光大银行、中国再保险集团等重点金融机构的股份,而四大行在美国均设有分支机构。

  上述中投人士表示,鉴于此,中投正在研究该法案对公司的影响。

  “汇金只是代表国务院行使股东权利,不开展其他任何商业性经营活动,不干预其控股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中央财经大学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认为,汇金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银行控股公司,关于这一点,一定要和美国沟通好。

  对于在美设立分支机构的大型商业银行,郭田勇表示,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在美分支机构都继承了国内商业银行的传统,很少从事金融衍生品交易,因此几乎不受影响。

  但也有人士指出,美国新成立了消费者金融保护局,加强对消费者的保护,在美设立分支机构的国内银行在与美国金融消费者打交道时仍要注意新法的有关规定。

  此外,中投在美国配置了大量资产,买入大量在美上市公司股票。目前,中投也要向美国证监会(SEC)披露部分交易情况。

  中投最近一次在SEC披露信息是在今年7月23日,中投披露其持有的摩根士丹利股票的变动情况。

  截至2009年末,中投持有的美国股票价值为96.3亿美元,其投资涉及包括金融、消费、零售、科技、电信以及医药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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