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网26日报道,近日,
交通银行、广东发展银行等部分银行调高同城ATM跨行取款手续费,引起各方关注。银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商业银行ATM跨行取款收费属于市场调节价,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服务价格由商业银行总行依据成本自行制定和调整。该负责人称目前,商业银行
根据自身的成本情况调整ATM跨行取款收费标准,是合法合规的,建议客户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交易。
根据《中国银联入网机构银行卡跨行交易收益分配办法》:“ATM跨行交易收益分配采用固定代理行手续费和银联网络服务费方式。持卡人在他行ATM机上成功办理取款时,无论同城或异地,发卡银行均按每笔3.0元的标准向代理行支付代理手续费,同时按每笔0.6元的标准向银联支付网络服务费。”
中央财经大学
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表示,近年来,中国银行业中间业务收费不断上涨,逐渐成为一种潮流,引起各方普遍关注。郭田勇表示,费用上涨是否合理,是否经过严格论证才是问题的关键。银行单方面提高收费,多少有些强制意味。他表示无论是2元还是4元,都不应该只是银行业协商得出的结算价格,而是应该经过相关监管机构进行严密论证,或由第三方机构对收费的适当性做出独立评估。
(责任编辑:刘玉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