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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被通缉事件”一跟帖者被遂昌警方刑拘

来源:新京报 作者:吴鹏 邢世伟
2010年07月29日14:51
[提要] 据翁安余家属介绍,被拘者翁安余不是凯恩股份负面报道的线索提供者,只是就仇子明所刊发的文章进行了跟帖和转帖。翁安余的妻子吴志英表示,她在接到警方电话后:“人都懵了,也没有问涉嫌的罪名。”…[网友有话说]

  白领转帖被警方带走

  据称已被遂昌警方刑拘

  本报讯 在《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被浙江遂昌警方网上通缉的同时,7月27日晚,杭州某公司的财务总监瓮安余因为在论坛上转发仇子明的稿件被遂昌警方带走。

  昨日,瓮安余所属的杭州紫晶置业有限公司针对此事召开媒体

说明会。该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瓮安余2008年调任至该公司任财务总监,此前为丽水市财政局的公务员。7月27日11时30分,杭州市小营派出所的民警来到瓮安余的工作地点,出示网上追逃文件的复印件,并说他是网上刑拘在逃人员后将其带走。大约22时许,遂昌县警方从杭州将瓮安余带回遂昌。

  昨日8时,瓮安余的妻子接到遂昌县公安局的电话。遂昌县公安局的民警告诉她瓮安余已经被刑拘,拘留证将寄给瓮妻。当瓮妻问及拘留的原因时,当事民警并未透露任何原因。

  该公司负责人表示,瓮安余在公司担任财务总监期间表现良好。根据该负责人掌握的情况,瓮安余曾经把仇子明关于凯恩公司关联交易内幕的稿件在网络的一些论坛上转载过,并非仇子明的线人。

  经观就“记者报道上市公司遭通缉”发表声明

  本报获知,本报记者仇子明被浙江省丽水市遂昌县公安局以“涉嫌损害公司商业信誉”为名,列为刑拘在逃人员,进行网上通缉。针对此事件,本报现发表声明如下:

  一, 本报记者仇子明因对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正常新闻报道而被网上通缉,本报深感震惊,对记者仇子明及其家属的状况深感担忧。作为负责任的媒体,本报一向秉持理性、建设性的报道理念,我们相信客观公正的报道原则应为仇子明和所有记者所遵循;[详细]

  媒体报道:凯恩股份改制迷局 国有资产1.5折贱卖给自然人

(责任编辑: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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