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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被通缉事件续:警方撤销对其刑拘决定并道歉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7月29日16:31
  中新网丽水7月29日电 (记者 古其铮 江耘)今日下午4时整,浙江遂昌警方就凯恩“通缉门”在丽水市遂昌某酒店召开新闻发布会。该局副局长谢炳洪宣布依法撤销对仇子明的刑事拘留决定,并对当事人赔礼道歉。

  据谢炳洪介绍,2010年5月以来,网络上出现了对凯恩集团的负面文章。凯恩集团以商业信誉被损害为由,强烈要求遂昌县公安局立案侦查。遂昌县公安局于5月20 日立案侦查。在该局调查中发现,《经济观察报》仇子明在有关媒体连续发表关于凯恩的四篇文章。根据仇子明公开发表的文章内容,遂昌县公安局认定仇子明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并于7月23日以“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对仇子明作出刑事拘留的决定。

  7月28日,在浙江省公安厅的指导下,丽水市公安局组织有关专家连夜对该案的有关证据和办案程序进行审核。7月29日上午丽水市公安局调查核实后认定,遂昌县公安局目前对仇子明因“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采取刑事拘留的决定不符合法定条件,责令遂昌县公安局立即撤销对仇子明的刑事拘留决定,并向其本人赔礼道歉。

  今天上午10时,遂昌县公安局撤销了对仇子明的刑事拘留决定。同时,丽水市公安局将会对该案办理情况作进一步的调查,查明情况后依照法律规定追究责任。

  对凯恩集团控告的问题,公安机关将严格依法进行调查。

  本网将持续关注。
(责任编辑:钟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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