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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缉记者不是最后一个故事

来源:21世纪网-《21世纪经济报道》
2010年07月30日11:03
  公安部门说实在的是一个“舆论”高危行政体,出于公共安全设置的国家机器,其存在核心是维护大多数人的安全与权利,而拥有的强制力施用一旦失去公正,也必然迎风口浪尖的抨击与指责。

  基本上每年都有公安权力被滥用的例子,有的是公安部门自己举止失当,如:犯罪人游街这类。有的是公安部门替人受难,二起针对京城记者的逮捕与通缉都属于这类,就报道事例看来后者居多。新近爆破全国媒体人神经的记者通缉案就属于后者,一个非常明显的“私利化”动机,地方政府为维护本地企业利益和自身利益,出于对真实披露的恐惧,尤其是这类真实披露直指见不得光的核心利益,命令下辖公安部门动用公权力,试图以发通缉令的方式威吓这些不知深浅的曝光者.在这个链条上,当地公安部门除因地域管辖的原因外,基本上看不到实际的经济利益或其他,而且作为专业部门,懂法的人定然不缺,必定知道此举的后果可能不在地域权力的控制范围内,仍顶着“雷”以悍然藐视国法的态势去行天下之大不讳,这从哪也看不是个正常人的思维,唯一的解释就是迫不得已。

  从整体上来看,中国法律建设和公安执法水平的进步是显而易见的,但长期以来,权大于法的“官贵民贱观”却深植于部分官员的脑袋中,从私藏枪支的国土局局长玉德河到风暴眼中的遂昌县公安局,基本上都是一种不畏法律思维方式。这种思维并不限于已发现事例,而是现今中国社会的普遍现象,只不过其轻重大小是否足以让社会关注而已。各级地方政府就本地域的经济利益与官员的政绩,如同指使家丁般的任意使用公权力,将公安部门和警察推到矛盾的前沿,湖北省厅官夫人被殴就是这类“私利化”的铁证,为了不让鸣冤者进省进京,成立专班堵截,与公共安全何干,与公安部门何干。都不是有人为了维护自身利益,驱人代过。由人及地方,一己或一方之私利,就当权者看来,远大于平民百姓的冤屈与知情权,而手中拥有的强制力,如同随时荷枪者,安定时没有任何与常人不同的地方,只是知道自己有决人生死的工具,一旦被触动,就有可能掏枪夺命。

  在公民权大张的时代里,公权力的使用愈趋谨慎,屡见他国政要因蝇头小利的“公费吃喝”而下课,而少闻我国滥用警力者被罚,每每让微未出身的小警察们去踏“舆论雷场”,让他们去职受难,代人受过,而背后的私利益既得者却毫发无伤。

  舆论是有时效性的,通缉这件事的结果已无需预测了,遂昌县公安局的道歉是必然,也说不定能牵出一个权钱交易的窝案。但这个故事不会因此成为最后一个,在现行体制下,法律权力的地方化、部门化甚至于个人化是这类事件的核心问题,只要让法律回归高位,才能在一定程度上杜绝公权力的“私利化”。 (来源:侯伟)
(责任编辑:刘玉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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