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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启动修订信贷资产证券化办法

来源:东方早报
2010年08月03日11:43
  “拟扩大投资人群体” 目前暂无时间表

  早报讯 重启资产证券化,再度成为市场关注的议题。 昨日有消息称,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已初步达成共识,拟采用资格审批和项目审批结合的管理方式,把资产证券化业务常态化。银监会已开始修订和2005年央行联合下发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

  据财新网报道,由央行牵头、银监会等部门参与的资产证券化(ABS)试点总结报告近期再次上报国务院。两部门均认为应该进一步推进资产证券化的进程,并已达成一致意见。

  同时,银监会已开始修订和2005年央行联合下发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为避免影响信贷调控效果,对资产证券化的管理或将纳入信贷规模管理,但并不占用信贷规模指标。

  而至于新版管理办法推出时间表,“要看和各相关部门的协调,以及国务院的决心。” 一位接近监管部门的人士透露,“高层的倾向是把风险分析清楚了才考虑推出。”

  自去年年末起,为压缩信贷规模,银监会已连发数令堵截“卖贷款”的银信合作产品,银行通过银信合作将贷款转出表外的规模,已达万亿元左右。经历了2009年的巨量信贷投放,加之大幅提高的资本充足率监管,商业银行急需通过资产证券化降低风险资产、减轻资本充足率压力。

  据悉,银监会正着手修订的新版信贷资产证券管理办法,对核心条款有针对性的修订,包括完善基础资产池、信息披露更直接、增加评级机构公正性和准确性等,其中最为核心的举措是扩大投资人群体,包括社保基金、企业年金、保险机构、基金在内的投资者有望突破投资限制涉足资产证券化产品。

  不过由于该措施涉及与财政部、保监会、证监会的协调,这将是十分现实也最为艰难的问题。“这是目前很难确定时间表的主要原因之一。”央行和银监会人士均对此坦承。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新版资产证券化办法拟产品层次简单化,产品分层减少为优先、次级两档。

  此外,在产品设计的期限上,将考虑以中长期为好,“证券化产品链条长,涉及周期长,变数大,例如贷款提前归还,如果期限太短,没等做产品就到期了,且短期产品也不适合社保基金、保险公司的资产配置需要。”接近银监会的人士表示。
(责任编辑: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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