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美董事局主席陈晓:“国美不姓‘黄’”
“国美怎么可能变成我的公司呢?这个公司根本就不该有姓氏”
□ 本刊记者 王姗姗 于宁 | 文
两周以来,在大股东黄光裕发起夺回控制权的争夺后,国美董事局主席陈晓便背上了“小人”甚至“汉奸”等等骂名,他是
否有意图谋国美的控制权?在引资中是否欺骗了黄光裕?他如何与管理层度过这一艰难时刻?是什么动力支撑他走到现在?如果他和黄光裕面对面,将是如何场景?面对记者的诸多提问,8月20日下午,陈晓第一次接受了本刊记者的采访,地点就在鹏润大厦18层办公室。
一问一答间,陈晓显得平静,但说到种种责难,一向以“理性”自诩的他亦难免情绪波动,碍于中期业务发布以及即将召开但尚未确定日期的特别股东大会,他没有说出来的话还有太多。
财新-《新世纪》:现在对你和国美都是一个很艰难的时刻?压力大吗?
陈晓:媒体说我和他争权夺利,控制公司,我是一个小股东,国美怎么可能变成我的公司呢?根本就不存在这个问题,这个公司根本就不该有姓氏。
财新-《新世纪》:2008年11月黄光裕被突然带走,管理层如何从“只负责执行”逐步转变成“集体决策层”?
陈晓:公司的危机实际上并不是突然出现的。它已有先兆。
后来黄光裕被带走,我就变成董事局代理主席。当时公司面临重大危机,52亿港元的可转债很可能触发提前赎回,而公司根本没有钱。
几乎所有银行贷款全部停止,有些要求我们提前还款,大部分账户被冻结。供应商也要求缩短账期,最极端的时候要求我们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这段时间不堪回首,公司可能顷刻间就没了。这时,管理层承担责任是义不容辞的。
大家自发地没日没夜地和银行、供货商沟通,对外强调公司和黄光裕是两回事,就想如何度过这个危机,连明天都不敢想。
这个过程很漫长,从2008年11月底,一直延续到第二年3月。那时曾以我个人无限责任提供担保做抵押贷款,最高时贷了一二十亿。现在这些行为都变成阴谋和笑话了。
财新-《新世纪》:当时引资的需要、方案选择,黄光裕参与意见了吗?
陈晓:那个时点上,我们不需要征求他意见,但实际上我们还是征求他了。公司不行了,必须融资。2009年3月前,我们想过很多办法,但那时全世界都没钱。国美的股价一直低于同类公司,资本市场对这种情况有一个名词叫“黄光裕折让”。大家都知道我们需要融资时,能谈什么条件?
财新-《新世纪》:当时机构投资者认为摊薄到多少才有安全感?
陈晓:几乎无一例外都要摊薄大股东股权。黄光裕说:“是谁不重要,但不能被摊薄到30%以下。”而机构说,“必须摊薄到30%以下,我们才可以投资”。这是一个很大的矛盾。
财新-《新世纪》:同意这个条件的,只有贝恩?
陈晓:对。它同意,但有很多附加条件,“我可以股权少一点,但我对公司治理、透明度有要求,我参与董事会”,所以他们要求在董事会至少要有三名董事。
财新-《新世纪》:为什么在贝恩融资后三个月又第二次发债融资16亿港元?
陈晓:我们第一次融资不够,因为不能摊薄大股东到30%以下。实现两轮融资,后一轮融资就会好很多。因为第一轮融资之后,让别人知道你公司死不了,我谈判的筹码就多了。第二轮发债融资的转股价是2.84港元,第一轮只有1.06港元。
财新-《新世纪》:黄光裕知不知道融资的具体条款?
陈晓:我怎么告知?我没法和他自由交流呀。具体的条款不可能让他知道,我们的司法体系不允许一大堆文件拿去让他看,就写个条子告诉他有这件事情发生了。
财新-《新世纪》:后来发行可转债时征求黄意见了吗?
陈晓:不需要征求他的意见,因为是必须还的钱,52亿港元还没解决掉。前面发债是给市场信号,说明公司不会倒。分两步融资比一次性做好很多,因为第二次融资的价格比较高。
财新-《新世纪》:永乐被国美收购的时候,你为什么留下来做国美总裁?
陈晓:是黄光裕希望我做这个总裁的。我把永乐卖给他,作为新公司的股东,我希望我的投资回报可以更多。今天这个状态,从股东角度来讲,这么折腾是谁都不愿意看到的。客观上我们给竞争对手很多机会。
财新-《新世纪》:你怎么评价黄光裕这个人?又怎么来看自己的优缺点?
陈晓:执着。他认为该坚持的,他一定坚持。我自己,没什么优点。我最大的问题就是太理性。太理性有时候挺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