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毛晋楠
“B股作为历史遗留问题最终必将得到解决,早解决比晚解决好。”海通证券B股研究员张崎昨日 (8月24日)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
而业界人士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采访时均认为,看好B股市场的长期投资价值,不过对于A股B股
合并的时间表,目前仍是一个未知数。但是,国际板的推出,以及资本项目开放的加快,都将成为提升B股估值的催化剂,特别是资本项目的开放,将是启动B股改革的关键。前提资本项目开放
B股曾作为境内企业发行股票筹措外资开辟了一条重要渠道,这个市场在1992年诞生,但随着其他融资途径的打通,B股市场的作用正在日益减弱。2001年对境内个人投资者开放后,B股市场的辉煌昙花一现,目前已被严重边缘化。
张崎指出,B股市场的历史使命已经完成,究竟赋予其新的职能,还是彻底取消这一个市场,值得我们关注。他认为,在当前金融形势下,将B股定位为离岸金融市场具有较大的难度,而将其与A股合并更具可操作性。因为B股市场具有被替代性,并轨是解决B股市场制度缺陷的有效手段,有助于降低市场和管理成本。
一直以来,关于解决B股问题的呼声都是雷声大雨点小,究其原因,最重要的就是因为资本项目没有开放,对于外汇的管制,成为了制约B股市场发展的最重要因素。
“根据同股同权的原理,同一家公司的B股和A股不应该有太大的差价,如果资本项目放开,将有利于缩小目前的巨大差价。”张崎说。
湘财证券策略部分析师徐广福指出,长期以来B股较之A股存在巨大的价差,主要有两点原因:一是B股市场长期停发新股,已成死水一潭;二是资金进出依然有诸多的限制。再加上B股市场的历史使命已基本完成,很难再吸引境外大资金。市场无论是价值投资还是趋势投资,没有大资金的关注和进驻,股价相对来说其上涨难度就较大。如果资本项目改革进展给市场以较快的预期,那将会促使资金有效地流入到B股市场,境内外的资金流入B股市场相对来说就更加流畅,将对A股B股之间的价差鸿沟起到巨大的弥补作用。
契机国际板推出
徐广福告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国际板的推出可能会在某种因素下促进资本项目开放的进度,进而或对B股形成利好支持。但他也承认,仅仅根据资本项目管制的松动,就推测出国际资金可以快速方便地进入国内B股资本市场,或许存在一定的简单预测。
国际板推出需要解决资金募集是采用人民币还是外币形式,其次就是直接发行还是发行存托凭证的形式。徐广福认为,无论最终管理层采用何种方式推出国际板,其最后的结果都将使得投资者对B股市场进行重新定位,长期以来,A股B股之间存在的巨大的价格差距将可能会得到市场的自然弥合!
他表示,A股B股的自然并轨或许仍然有一定的政策风险,目前来看,部分学者对先推国际板还是先大力发展债券市场争议较大。这或许会阻挡国际板推出的进程,也可能会对B股市场股价的走势形成一定影响。
目前还有传闻称,未来国际板推出后,B股或将被并入国际板。
徐广福认为这种可能性较小,一方面是国际板有自己的发行定价原则,比如要求发行价要低于在其他市场的交易价格,另外对盈利能力也有要求;而B股市场的公司种类较多,业绩参差不齐,虽然有专家建议国际板推出应考虑B股的问题,但是B股仍不太可能会被并入国际板。
张崎认为,国际板是为红筹股回归而开设的,比如中移动、中海油,因此国际板推出和解决B股这两个事件未必有实质性联系。
方案回购或换股效率最高
如何进行B股市场的改革?
目前市场上传闻的主要方案无非以下几类:一是回购B股;二是将B股换为A股;三是前两种方案相结合进行。
“回购的可能性更大,然后通过增发或者新发A股来实现。”徐广福向记者表示。
广州证券B股研究员郭伟明则认为,A股B股的合并,技术上还是比较复杂的,涉及到外汇管制,一旦处理不好,会导致大量外资流入。因此,即使启动B股市场改革,也不可能简单地一刀切,特别是谈判的对价,因为会涉及到A股、B股的股东,谈判过程可能会比较长。
“去年开‘两会’的时候,就有政协委员提议合并,后来证监会也来我们公司调研。”张崎告诉记者,他和几个投行人士一起,起草了一份方案,有十几页,大概的内容是建议直接把B股变成A股,里面加入了现金选择权的思路。
张崎提出的并轨方案,可简单归纳为“现金选择权+B股转换成有限售条件的A股+A股股东配售权”,包括四方面内容:(1)确定一个公允价格,向B股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2)放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B股将自动转换为有限售期的A股,限售期的长短取决于A股B股差价大小;(3)实施现金选择权的B股将由现有A股股东按照股权比例配售,配售股份同样有限售期;(4)配售余股由现金选择权提供方购买。
对于限售期,张崎认为,应以停牌当天的A股B股价差确定限售期的长短,这样操作的依据是防止某些股票差价过大,引发合并后A股价格剧烈波动,对A股股东造成损失。据他观察,绝大多数公司的A股B股价格比值都在2~3倍之间,建议按照如下的比值设定限售期,具体限售时间长短也可以另做约定。比如,A:B≥3,限售期24个月;2≤A:B<3,限售期12个月;A:B<2,限售期6个月;纯B股公司视为A:B=1,限售期3个月。
张崎认为,上述方案简单易行,而且既没有制造新的遗留问题,又对A股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同时还最大限度保证了B股股东利益,尽可能不影响上市公司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