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广大机动车主认为是暴利险种的交强险2009年却亏损29亿元,这不是一个涨价就能解决的问题。
交强险“意外”亏损
文|CBN记者 冯一萌
在中国,大多数机动车主对政府强制购买的“交强险”都有一些抱怨,他们认为这一为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权益的险种费率
过高并且涉嫌暴利。而近日,中国保监会公布的2009年交强险业绩却令很多人大跌眼镜。尽管2009年投资收益是2008年的3倍,但由于2009年承保亏损太多,交强险无力挽回,导致2009年经营亏损29亿元,开办3年半以来,交强险累计经营亏损8.5亿元。
保险公司给出的原因是赔付率的大幅提高。据保监会公布的数据,受2008年交强险责任限额提高和人伤赔偿标准上升影响,交强险2009年赔付为472亿元,比2008年增长26%;赔付率为78.0%,比上年增长9.4%,同时2008年相比2007年赔付率和赔付额也有较大增长,这导致过去两年出现了较大亏损。
而实际原因可能更为复杂。
交通事故不合理的定损和赔偿是原因之一。此前曾有报道说,有人驾驶无牌摩托车上路,因为刹车不及时追尾了另一辆有交强险的摩托车。可负全责的肇事驾驶员居然获赔12.2万元。而这样“划算”的索赔案并非个例。
而据报道,保险业内人士透露有很多保险公司将商业车险成本混入交强险,甚至将营业支出和管理成本都算在交强险上,这也造成了交强险的亏损现象。
另外,据保监会公开数据显示,对于保险公司而言,在投保交强险的车辆中,家庭用车能够产生较高利润,而在营业客车、挂车交强险业务则是巨额亏损。家庭用车贴钱给营业客车,这自然让广大的个人车主产生不满情绪。
而经营交强险的30家财险公司则一直在喊“压力过大”。数据显示,2009年度国内共有14家险企交强险保费规模超过了10亿元。而在这14家险企中,去年实现该项业务盈利的公司只有平安、太平洋财险、大地、安邦财险这四家。国内最大的财险公司人保财险去年交强险亏损12.236亿。
“亏损”往往是涨价的前奏,虽然监管部门透露交强险基础费率目前暂不调整,但北京、四川、河南等11个地区已经开始实施交强险费率浮动与酒后驾驶联系制度。
涨价的确能够带给保险公司更多收入,但如果这些问题还是一笔糊涂账,这个本来就让车主不爽的险种只能被更多质疑。
国外交强险
英国 实行过失责任制
1931年,英国开始正式实施强三险,规定任何车辆如果没有有效的第三者责任保险单或保险凭证,不得在道路上使用。在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英国全面实行“过失责任制”,只有机动车驾驶员有过错或者过失时才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欧盟所属成员国建立了类似英国的保险制度,凡持有汽车保险局所属会员公司签发的绿卡者,在国外肇事造成赔偿责任时,可以通知当地汽车保险局支付赔款,而后再由该保险局向肇事汽车所属的汽车保险局追偿。
美国 责任限额由州规定
美国汽车保险制度特色之一是无过失赔偿保险。这种保险是指在事故发生时,为了及时对受伤者进行治疗而不至于贻误伤情,当事双方暂时放弃对车祸责任的争议,而向自己保险公司请求赔付的一种保险。无过失赔付只针对车祸中车内的受伤人员,一旦发生车祸,双方无需证明责任归属,各方保险公司都可向投保人提供赔偿。
日本保费执行“成本价主义”
1955年日本通过《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法》,开始实施交强险,费率由中立组织财险费率算定机构估算后呈报金融厅,经过90天的审查后,才可使用该费率。费率的制定主要参考投保汽车数量、事故率、每件事故平均赔偿金额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