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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31日,上海黄金交易所(以下简称金交所)出现了诡异的一幕。当天晚上21时11分,在金交所延期交易的Au(T+D)品种合约,价格由272.6元/克,一分钟内上涨至289.32元/克,在上一个交易日结算价格270.40元的基础上,每克上涨18.92元,涨幅7%,刚好冲击涨停。如果
换算成美元/盎司,一分钟之内黄金价格暴涨约76.36美元/盎司。这次上涨持续时间约两分钟,21时13分价格恢复至273元(金价1分钟暴涨76美元 做空者遭屠杀)。今年8月,金交所刚刚完成个人客户从综合类会员向银行托管的过度程序。此前,金交所的综合类会员类似于证券公司,可以代理客户投资上海黄金交易所的黄金T+D业务。按规定,会员只能代理法人客户开户,而不能代理个人开户,于是一些会员用法人账户集中大量个人客户的方式来参与金交所的黄金T+D业务。这种方式下,客户保证金存在被挪用的风险,操作上也不规范,商业银行加入以后,起到了类似证券公司和期货公司的功能,个人客户都由银行来代理,给金交所带来了更多个人客户,市场交易更加活跃,手续费收入由银行与金交所分账,双方皆大欢喜。
就在这个看似皆大欢喜、共同发展、大获其利的阶段刚刚开始时,却出现了“831”上海黄金夜盘“乌龙”涨停事件。造成这起事件的原因是什么?是否应该有人为此次失误承担责任?在事件中利益受损的客户应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831”涨停是如何产生的?
我们可以站在交易机制角度,从技术上分析一下在这两分钟内到底发生了什么。
当天晚上中国黄金市场夜盘开盘前,外盘黄金出现了上涨,于是许多做多的投资者等着开盘后追涨,一些持有空单的投资者也准备开盘后买入平仓。此时做空的投资者显然不够多,开始的几个空单被顺利成交,价格继续上涨。此时,具备自动平仓功能的民生银行交易系统,在捕捉到价格上涨后,将自己银行客户中已经触发平仓线的空单仓单拿出来,报了稍高一些的价格平仓;而报出去的更高的价格,又触发了自己银行系统内更多客户的平仓,于是这部分客户的仓单又被计算机调出来,报了更高的价格去市场上平仓;交投清淡的市场根本没有成交,于是更高的价格出现了,这又触发了更大量的客户的持仓平仓线,于是更大量的客户的持仓平仓线又被触发……形成了多米诺骨牌效应那样的迅速的价格大幅上涨和大量的仓单被拿出来平仓。
我们描述这个过程时需要花很多时间,但实际上,计算机只在瞬间就完成了这个过程,所以我们看到,AU(T+D)的价格瞬间就到了289.32元涨停板,巨量被平仓的买单被挂上了289.32元的价格,等待被平仓。
如果没有大单及时阻挡,如果没有金交所的涨停板限制,理论上这种交易机制在引爆空单自动平仓时,可以将价格自动推高到无穷大,可以打爆最后一张空单,而无论你的账户中有多少保证金。同样,如果这种自动化交易在下跌状态中被触发,导致的暴跌理论上可以将多单全部拿出来去市场平仓卖出,价格可以跌到一分钱。
过去,如果出现客户持仓方向错误而亏损的情况,原来的金交所会员单位由于实力所限,一般采用人工通知、手工操作的方式平仓。商业银行加入后,开发并采用了各类先进软件。其中,民生银行引进了带有国际上先进的自动平仓交易功能的软件。具备这类功能的软件,一般是单个投资机构因为内部风险控制需要所采用的,一旦到达风险设定的价格,就自动将所持仓单拿到市场上平仓,从风险控制的机制上看更严格,减少人为操作的痕迹,似乎非常科学。
如果采用这套系统的是一家小公司,最多也就是把自己玩死,不会牵扯别的投资者。但如果是大机构采用,就存在机构之间系统性连锁触发止损平仓交易,导致整个交易市场的崩溃性异常交易。事实上,这种软件即使在国外使用也非常有争议,因为它存在多米诺骨牌被推倒的连续性崩溃效应。
2010年5月6日,美国纽约交易所就出现了这样一次系统性的止损崩溃。事后调查证实,是一个机构的交易员在短时间内卖出了大量的股票,导致一些股票价格短时间迅速下跌,由此触发了其他一些机构的自动平仓交易机制,出现了连锁性的大量被计算机拿出来到股票市场抛售平仓,由于没有足够的买盘出现,市场其他参与者反应不及,冷酷无情的计算机就一个劲的抛售出去……
显然,导致“831”事件的就是这种带有自动平仓交易机制的所谓“先进软件系统”,其内部暗藏的多米诺自我崩溃的系统缺陷,是导致这次大量银行客户所持空单被连锁性瞬间推高被平仓的根源。
谁应该为这次事件承担责任?
软件本身不是法律承担人,虽然祸首是软件缺陷,但责任只能由安装了这套交易软件并导致这次事故发生的商业银行承担主要责任。从事件揭露的信息看,民生银行显然应该承担主要责任。
其他银行的软件系统没有这个自动交易机制,强行平仓需要手工操作,需要先电话通知客户,要么补保证金,要么被平仓。手工操作需要时间,可能许多银行的风险控制员看到了这个令人吃惊的价格后,还没有反应过来,还没来得及打电话通知客户,还在心理慌乱的情况下,两分钟后系统就恢复正常了,系统正常了就没必要平仓了,其他银行的众多客户被这个手工操作机制救了一命。
那么,金交所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呢?从道理上讲应该承担次要责任,因为金交所对自身交易系统的缺陷应该是非常清楚的。金交所本身的交易量目前还是非常小,还处于发展阶段,没有很密集的报价单,所以这种软件一旦使用,容易造成金交所系统的极端异常交易。它不但会导致会员单位将自己所辖客户的仓单进行多米诺骨牌形式的推倒,甚至会连带其他会员单位的系统崩溃,引发其他会员单位也出现将客户仓单连锁性的强制平仓。如果其他会员单位也采用了这种交易软件,那整个系统的连锁性崩溃就决不是“831”事件中所看到的几千手这个数量级。
由于可能导致系统的崩溃性异常交易,所以金交所应该严格限制这种自动化交易软件的使用。但现在,有会员使用了这种如同定时炸弹般的软件,而金交所不察觉、不制止,显然应该承担连带责任。
从已经披露出的信息看,金交所说已经几次提醒民生银行这种系统的风险所在,需要重新修改风险架构。如果金交所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它已经尽到了足够的义务,那么皮球就又踢回到民生银行一边。果真如此的话,这就不是一个简单的大意疏忽的责任了。
危机处理的又一失败案例
今年以来,出现了许多灾难性的危机事件,而几乎所有灾难性事件的最后危机处理又都是完全失败的案例。从英国石油公司的海底漏油事件、俄罗斯森林大火,到菲律宾的香港人质事件,都是最失败的结局,这次“831”事件的危机处理也同样失败。
这次事件最佳的处理结果,应该是在危机刚出来的时候,民生银行和金交所及时沟通,做出判断后,金交所及时停盘,然后以交易系统故障为由,宣布取消那两分钟的所有交易,恢复到之前的交易状态和客户持仓。这样做可以最快最好地解决这个突发事件。主要后遗症集中在利用这次异常交易而获得意外之财的少量客户上,用异常交易来解释可以得到绝大多数客户的谅解,这次事件可以完美解决。
但金交所和民生银行错过了处理问题的最佳时间,任由市场继续交易,使得异常交易仓单的不能被追溯调整,大量客户因为异常交易导致的巨大亏损成为事实。“831”事件的巨大异常交易价格也赫然保留在上海黄金交易所的价格曲线上。
目前看来,处理此事的最佳方案是,民生银行先行赔偿所有因为系统缺陷导致的异常交易损失的客户,然后会同金交所向在此次异常交易中获得不当得利的客户进行追索,这样民生银行和金交所还能获得维护市场正常交易秩序保护投资者利益的美名。
如果民生银行采用不恰当的处理方式。那么,受损客户可以采用法律手段直接起诉,并申请公安机关计算机安全管理部门介入调查。因为计算机交易系统的逻辑错误问题,一般散户投资者无法调查取证,同时走法律渠道也是必胜的官司。民生银行和金交所都成为被告,诉讼理由是其提供的计算机交易软件系统出现异常交易导致损失。民生银行和金交所如果要证明自己的清白,就必须举证这是正常情况下的交易。我相信,民生银行和金交所根本无法做到这一点。所以,这些受损投资者打官司是必赢的。
如果走到这一步,民生银行将是全输,不但法律途径赢不了,还落得个弄巧成拙以为先进的软件却存在自我推倒多米诺骨牌效果出卖客户利益的笑柄,这样的形象损失和未来利益损失将更为巨大。(搜狐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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