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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个人集资房求解公开售卖难题

来源:经济观察报 作者:陈文雅
2010年09月11日17:28

  “这件事的主动权不是掌握在我们手里,因此我们所能做的就只有等待。”温州个人集资建房发起人赵智强近日表示。

  个人集资建房项目历经五年半,拿地迄今也已将近四年,目前还在建设当中,正在进行地下室部分施工,地上部分施工尚未开始。

  此时,他们所拿的“理想佳苑”项目地块周边的商品房均价,早已从当年的每平方米五六千元飙升至近2万。

  赵智强说,整个工程完全建好起码是一年以后的事了。

  不过,最让赵智强担心的,并不是工程的进展问题,而是他们有可能拿不到房子。

  “按照现在的规定,商品房项目的房源必须拿出来销售,不能私下分掉。”赵智强说。

  这一规定是指2007年3月开始实施的温州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该文件提出商品房房源必须挂到温州市房管局指定网站上公示,并公开销售。

  赵智强对此深为苦恼。“我们当然是希望维护最初的计划。这个计划发起的目的就是建自住房。买不到房不是我们的愿望。”

  虽然公开销售的利润空间不小,可以给260个集资建房项目的参与者分红后让他们自己去买房子,但如果房子不能分给他们,就违背了合作建房的初衷,意味着计划的失败。

  “我们在这个规定出台以前早就已经和主管部门主动通报,因此我们希望这个事情是新事新办,旧事旧办,把这个项目作为历史遗留问题来处理。”赵智强说。

  温州房管局有关部门负责人则表示,“这个事怎么办,要好好研究研究。”

  坎坷的合作建房之路

  2005年春节过后,时任温州市场营销协会秘书长的赵智强在温州当地媒体上向公众发起了合作建房的倡议,当时提出招纳“大专以上学历、在温州工作两年以上、拥有部门经理以上职务的营销、管理人才或具有相当职称的技术人才”,通过互助合作形式共同解决住房问题。很快,他们召集了260名会员。

  2006年11月15日,他们委托温州瑞安正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1亿元左右的价格拿到了龙湾区蒲州街道上江路的江前村三产安置地块,拟在该地块建设256套住宅,总建筑面积2.55万平方米。这是全国各地发起的合作建房项目中第一个成功取得开发地块的项目。

  赵智强和他的伙伴们高兴坏了。他们赶紧和温州市房管局打好了招呼,表明自己这个项目是为了解决住房困难问题,是新生事物,请房管局关照。

  不过,没过多久,各种问题层出不穷。先是有人举报他们违规打广告,涉嫌非法集资。后来大家采用了变相的方式,纳入房地产开发程序。不久后,又出现了大家对设计方案和设计预算方面意见分歧很大的情况。项目刚刚打了没几个桩,就被迫停下来,大家坐下来讨论设计方案,重新修改和审批。

  “重新设计、审批,过程经历了一年,因为人多嘛,所以讨论起来麻烦。专门派人去跑这个事,大家都很着急。”赵智强说。

  好不容易把设计方案优化完了,项目也重新启动了,此后仍是断断续续、停一阵开一阵。

  前途未卜

  在全国首次成功拿地之后,来自苏州、重庆、四川、东北等地的各路合作建房团体都跑到了温州参观考察,学习经验。赵智强在运作的过程中意气风发,一度在成都等地都注册了合作建房的公司,准备动用温州民间资金,在全国推广合作建房模式。

  但这些地方的合作建房计划纷纷流产,迄今为止还没有一家成功拿地的。赵智强只得把精力集中于温州的项目。

  在温州,商品房预售的前提条件之一是投资量达到25%。赵智强说,再过几个月,“理想佳苑”就进入了这一阶段,但现在仍前途未卜。

  2007年3月网上公开销售的规定出台时,合作建房团就咨询房管局对合作建房项目应该怎么处理,“当时有关负责人说,现在还早着呢,还没到那一步,以后再讲。”

  而规定出台后,也有一些商品房项目出现了在房源公开时就已经全部售完的情况,最后被房管局查出来,罚了20多万元。

  “我们也想过交罚款来解决的办法。那样的话,到时就看这两个事情有没有可比性了,其实我们是事先打好招呼的,而他们是被查出来的。总不能说我们罚的比他们还重。”赵智强说。

  而律师提供的建议则是“可以公开销售,但是可以申明合作建房的人员有优先购买权”,但这一点同样尚无定论。

  

(责任编辑:刘玉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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