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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卡、电话充值卡不纳入“监管”范畴

来源:东方早报
2010年09月27日03:15
  此次发布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首次明确预付卡的内涵。央行强调只要使用预付卡支付涉及资金在不同法人之间的转移,该预付卡就属于《办法》规范范围,但有三种情况不在范围之内,包括仅限于发放社会保障金、仅限于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仅限于缴纳电话费等通信费用的预付卡,这意味着包括社保卡、公交一卡通以及电信运营商的电话充值卡不会受到上述管理办法的监管。
(责任编辑:田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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