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网记者 廖杰华 备受关注的深圳购房者状告
华侨城欺诈案近日在东部华侨城所在地的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法院驳回了购房者雷先生的诉讼请求,并对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7日,作为众多购房者代表之一的雷先生再次提起上诉,其称,当初购房的20
多个人为此事已等待了一年多,对判决结果早有预料,“结果已不重要,我们要的是说法。”
两月涨750万 自案子20多天前在盐田区人民法院宣判后,深圳购房者雷先生就开始准备再次上诉。案件缘起于去年8月,包括雷先生在内的20多人在东部华侨城天麓别墅的购房经历。
作为多名购房者委托的代表人之一,雷先生对本报表示:“交纳诚意金时,承诺为5万多元/平方米,开盘均价却高达八九万元/平方米。”而且 “深圳东部华侨城天麓项目开盘时间一拖再拖,就在拖的两个月时间里,均价远超当初承诺价。”
雷先生表示,早在2009年6月8日,他便与深圳东部华侨城有限公司签订认筹协议,获得天麓六区28A双拼别墅的锁定房号优先认购权,并交纳88.8万元诚意金。
“当时,华侨城天麓项目售楼工作人员承诺,该别墅预计总价1500万元,并写下书面承诺。”雷先生购买房屋建筑面积263平方米,按照这个价格折算下来,折合单价5.7万元/平方米左右。
让众多购房者感到意外的是,天麓的开盘一推再推。认购协议约定6月28日开盘,最终推迟到7月18日、7月25日、8月2日、8月8日。
8月1日,雷先生等购房者终于接到天麓六区8月8日开盘通知。但让他们大吃一惊的是,原先约定1500万元的房子,此时总价却超过2250万元,折合单价则超过8.5万元/平方米!短短两个月时间,涨价750万元。
而有此遭遇的不仅雷先生一人,当时,包括台商卢先生在内的另外20多位购房者也遇到同样的烦恼。卢先生回忆,开盘当天现场的20多个购房者与开发商发生了冲突。直至当天下午5时,在警方和政府部门的介入后,东部华侨城方面才派了一位房地产销售副总裁出面沟通,称这批房可以不选,下批房优先选,并可提供三个点的额外折扣。
一审败诉 事件发生后,近20位购房者成立“天麓六区认筹人自救维权小组”,向深圳市委、市政府以及深圳市消委会发出投诉函,要求东部华侨城天麓六区双拼价格按原认筹价格销售。
在与华侨城方面多次沟通无果的情况下,雷先生将华侨城告上法庭。其代理律师认为,认购协议签订后,被告在房价快速上涨的情况下,利用自身的优势地位和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一方面推迟开盘日期,捂盘惜售;另一方面擅自加价,哄抬楼价。雷先生向法院请求判令:东部华侨城按定金罚则再返还定金888000元,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
该案8月12日在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华侨城在法庭上辩称,诚意金不是定金,不能适用双倍返还罚则。另外,天麓的VIP卡只是被告的要约邀请,而不是合同,因此原告无权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法院在判决中表示:原告认为《高尔夫vip卡申请函》、《高尔夫vip卡申请须知》以及被告员工杨荣的便条等材料表明双方之间存在房屋预购协议。但在《高尔夫VIP卡申请函》、《高尔夫vip卡申请须知》中明确表明原告交纳诚意金人民币888000元办理高尔夫vip卡所获得的对价是锁定因特拉根天麓街区(天麓六区)28A房号在被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优先认购,并享受除发售日折扣意外额外2%的优惠等权益,上述材料不能证明被告具有因特拉根天麓街区(天麓六区)28A房出售给原告的意思表示。另外被告的员工杨蓉向原告手写便条等材料中直载明了暂定开盘时间和预计价格,同样不能证明被告具有将涉案房屋出售给原告的意思表示。
法院在判决书中还称,由于发售日涉案房屋交易价格大幅提升,原告未能认购,被告也因此按照约定退回了诚意金给原告。因此,原、被告之间并未成立房屋买卖合同关系,原告交纳的诚意金888000元不具有定金性质。
(责任编辑: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