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益谦是沪深股市响当当的“增发股大王”。
同方股份昨日公布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事项获批复公告称,公司收到国务院国资委抄送公司的有关复函,同意公司控股股东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将所持公司5000万股股份协议转让给刘益谦。
据了解,今年5月同方股份控股股东清华控股与刘益谦于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由其作为单一受让方受让清华控股持有的同方股份公司50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12%)。根据转让协议,5000万股股权转让价格为每股21.00元,总价高达10.5亿元。
此次转让完成后,清华控股持股量将降至23737.97万股,仍为第一大股东。而刘益谦则晋升为同方股份第二大股东。
(记者 刘畅) (来源:成都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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