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加快保障房、普通商品房建设,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有关优惠政策等内容外,南京楼市调控细则同样发布了限购令——严格限制购买第三套住房。此外,南京细则还调整了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有关优惠政策。细则规定自2010年10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个人购买的普通住房,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享受上述优惠政策,一律按3%税率征收契税。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
◎◎一般来说,第三套房大多是投资性质。因此,在当前特定时期,与其限购不如直接禁购第三套房。只有这样才能达到政策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