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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唯一住房”作假最高罚5万元

来源:中国经济网
2010年10月14日15:36
  根据最新的契税调整政策,不论所购住房面积大小,只要不是家庭唯一住房,均不得享受减免优惠。据悉,目前本市地税部门已全面落实上月底国家对房地产调控实施的契税调整细则,“家庭唯一”成为契税优惠判定新标准。对于诚信保证不属实的,有可能被处以最高5万元的罚款。

  以一套总价为200万元普通住房为例,如果是90平方米以内的家庭唯一住房,10月1日后按1%税率征收契税,税款为2万元;90平方米以上140平方米以下家庭唯一住房的普通住房,减半征收契税,即按总房款的1.5%征收3万元契税;而140平方米以上的属于非普通住宅,不享受税收优惠,契税将恢复为3%的税率,须交6万元。而对于所有非首次购买普通住宅的消费者,即不是家庭唯一住房的,契税不再享受优惠,全部按3%的税率征收。

  在10月1日正式实施的《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在个人购买普通住房时,征收机关应查询纳税人契税纳税记录,无记录或有记录但有疑义的,根据纳税人的申请或授权,由房地产主管部门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查询纳税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

  地税部门表示,即便有地区暂不具备查询条件,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纳税人应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而对于诚信保证不属实的,属于虚假纳税申报,按照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4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记者 姚丽颖)

  
(责任编辑:李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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