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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英:监管预售金不如废除预售制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张海英
2010年10月26日06:52

  北京最新出台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商品房预售资金应当全部存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保证预售资金优先用于工程建设,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直接收存商品房预售资金。此《办法》将于12月1日起实行。

  作为楼市调控政策的一部分,“预售金专款专用”已经成为不少城市的政策选择,除了北京,成都、青岛等城市已先行一步。这一举措既避免楼市大调之下出现“烂尾楼”损害购房者权益,也能让开发商资金链条绷紧,促使房价回落。不过,与其在预售金监管上动脑筋,不如直接取消预售制。世界上似乎只有一种商品是在完全看不到实物的情况下,仅凭一张规划图和说明书来交易,那就是住宅。这种离奇的交易方式尽管也存在于一些国家,但没有一个国家楼市像我们楼市这样混乱:重复预售、再抵押骗贷、“货不对板”、“烂尾楼”……

  预售制始于1994年,当时建设部出台的《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提出建立商品房预售许可制度,旨在解决我国住房制度改革初期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不足、商品房供应不足的问题。十几年过去了,资本积累丰厚和融资方式多样化,开发企业资金不足的问题目前基本不存在,否则,开发商不会拥有这么多的财富。

  至于商品房供应不足的问题,其实是一个综合原因,没有预售制会供应不足,有预售制也会供应不足,因为在房产投资投机欲望膨胀的今天,有多少房产都有可能变为投资品,投机性需求是无止境的。可以说,今天预售制的存在已经没有多少意义了。

  可能有人会说,2009年中国期房预售面积占全部住宅销售的比例已达72.1%(10年前这一比例仅为40%),住宅预售已成为我国主要的房屋销售方式。但这样的销售方式是可以改变的,而且,这一销售方式既没有增加房屋供应,也没有让房价稳定,开发商拿着预售金未必就会投入再生产,反而有了囤地炒房的资金。

  有人称,取消预售房制度从直接效果来说,它将使开发商的捂盘惜售得到充足的理由,对于目前的房价只能起到助涨作用。这是想当然的说法。开发商之所以捂盘惜售,也是因为口袋里有预售金所以心里不慌,开发商一旦周转资金紧张,还有心捂盘惜售、推高房价吗?

  过去几年,取消预售制的呼声不断,但总有人为预售制存在找理由,认为时机不成熟,但我认为现在时机已经成熟,因为遏制房价上涨的政策不断出台,取消预售制之后房价即便上涨,也有各种降火之“药”备着。再说,对于预售制带来的问题,长痛不如短痛。另外,广西南宁要率先试点取消预售制,也说明预售制离进坟墓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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