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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贵峰:被免市长异地任职国土部还如何问责?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张贵峰
2010年10月28日06:38

  10月13日,国土资源部通报了5起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查处结果,其中包括四川省简阳市政府违法批地案。简阳市所属的地级市资阳市也给出了一份罚单:简阳市长段成武党内警告处分,调离市长岗位。一周之后,8月24日,资阳市人大常委会任命段成武为资阳市财政局局长。

  段成武因“违法批地”,在受到 “党内警告处分,调离市长岗位”问责短短一周之后,便被平级调动、重新获任“资阳市财政局局长”这样的要害部门“一把手”,这里显然毫无“处分”“问责”意味,更像是一个 “重用”“褒扬”的过程。这正如在免去段成武市长职务时,当地组织部门的“高调”评价,“段成武在担任简阳市市长期间,简阳的经济实力显著增强”。

  如此自相矛盾的高调评价和异地任职做法,明显违反了《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依据该《规定》,“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

  既如此,当地政府为何还要一面“处分”“警告”段成武,一面又坚持肯定、重用他呢?显然,是时下一些地方政府扭曲的政绩观在作怪。依据这种政绩观,“违法批地”其实构不成一种错误,如果它能催生一片“投资热土”、吸引来巨额投资,保证当地GDP和财政收入的快速增长,这种“违法批地”就是一件值得颂扬的政绩。

  据悉,涉及6000多亩土地的违法批地的三岔湖开发项目,属于简阳市的 “重点发展项目”,乃是当地“向死而生”的战略选择,项目规模和内容均极为巨大和浩繁,“目前已有过百亿元资金聚拢而来”。为了保障重点发展项目、吸引百亿资金,当地政府甚至不惜 “向死而生”,“土地违法”当然算不得什么。

  针对 “对地方政府土地违法问责可能夭折”的猜测,国土部部长徐绍史日前表示:“土地违法问责目前正在进行数据审核确认工作,国土资源部不会爽约,年内将严格问责,最终结果会让地方政府心服口服”。但是,从上述“违法批地异地再任职”事件来看,即使表面上“不爽约”——确实给予了问责,但实质上的“爽约”——“异地任职”很难避免,在这种阳奉阴违的“异地任职”操作下,“让地方政府心服口服”更是近乎不可能。在这方面,此前著名的“宜黄拆迁自焚事件”就是一个典型——面对问责,当地官员仍抱屈:“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

  这或许再次表明,除非我们能从体制制度上,根本扭转地方政府已严重扭曲的、GDP至上的发展观和政绩观,改变简单的自上而下的官员考核评价体制、严重依赖土地的地方财税体制,类似“违法批地异地再任职”的问责闹剧,才有可能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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