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日前下发了《关于中央行政事业单位所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归口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首次明确财政部为中央部委下属国企的监管部门,同时,该部官员透露,对于这些企业的摸底工作已经在10月初开始进行,按照该部的思路,这6000家在国有企业改革大潮中遗留下来、尚未彻底与行政关系脱钩的部属央企,很快将进行一轮深度的改革,这些企业也将进入到红利上交国家财政的范围之内。
“最终会走到哪一步,在完成摸底工作后会出台相关的管理办法、意见,可以确定的是,财政部对这些企业的管理绝不会是现在国资委的模式。”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国有经济研究室主任文宗瑜接受时代周报采访时表示,部属央企的情况与国资委主管的中央国企完全不同,财政部不会像外界猜测的那样建立任何类似于“财政国资委”的机构。
财政部一位司局官员也向媒体表示,部属央企未来管理方式、考核办法以及未来发展方向等与国资委监管的央企将完全不一样,依据的法律也不一样。
“这类企业太多、太小,类似国资委的管理模式完全行不通。”文宗瑜斩钉截铁地说道。
国企改革遗留物
如果不是因为国家审计署的报告,很少人会知道鑫扬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这样的企业,更没有多少人能想象,这家名气不大的物业公司会跟商务部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审计署在今年6月发布的56个部门审计结果显示,商务部将收取的房屋拆迁补偿款和委托代收代管的部分结转工程款、供暖费等近5000万,分别存放在所属机关服务局及该局下属鑫扬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使用,最终未按规定纳入部本级账户核算管理。
商务部网站资料介绍,鑫扬物业公司成立于1998年,专门负责商务部所属建筑物的物业管理,其客户只有商务部及其公务员。而北京市工商部门的登记资料显示,鑫扬物业的注册资本仅有560万元。
这样的小企业在中央部委一级中可谓司空见惯,据国资法起草小组专家成员,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李曙光的估算,类似企业的数量在6000家左右,共涉及80个部委、全国性社团组织。
所谓部属央企,目前大多数挂靠于部委下属的事业单位,如果要进行论资排辈,这些企业也只能是部委的“孙子单位”,与部委之间还隔了一层,原因是中央部委不能直接兴办企业。部属央企大多数产生于上世纪90年代,或者因为部委人员分流,需要解决就业;或者部门出现资金缺口,需要经营创收;或者只是简单后勤服务需要,建立了这些企业。在1998年开始大规模国企改革之后,一些经营良好的大型部属央企跟原单位进行了脱钩,经过一系列改制重组后进入了国资委的央企序列之中,而现在的部属央企,则被认为是国企改革的死角之一。
“这些企业数量很大,但规模又很小,资产基本只有几十万到几百万之间,有些企业的资产甚至还是负数,并且经营情况基本欠佳,缺乏市场竞争力,也谈不上什么主营业务了。”文宗瑜介绍说,尽管有部分企业如清华同方等做得比较成功,但这些企业基本已经是上市公司,并不具有代表性。
“实际上这些企业的存在弊大于利,政企不分,企业不会对发展做长远的考虑,也不会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国资专家、上海天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祝波善认为,行政化管理是部属企业最大的遗留问题。
由于企业本身并不具有垄断性质,僵化的行政化体制使得这些企业亏损严重,更难以做大做强了。
另起炉灶之虑
根据财政部9月26日所下发的《通知》,上述企业的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将按照企业“出资人”性质分别归口财政部行政政法司和教科文司管理,具体分工是部委出资的所属企业由行政政法司负责,事业单位出资的所属企业和中央级文化企业由教科文司负责。值得注意的是,《通知》中部属央企的范围并不包括铁道、邮政、烟草,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民航局,国防科工局等系统的下属国企。
有专家表示,之所以没有将上述系统的国企纳入归口管理,主要因为这些国企都有相对独立的管理系统,有些如铁道、烟草,本身在国资委有央企,纳入管理只会造成混乱。至于金融系统下属国企,则由于其极强的专业性应该成立单独的国资管理部门履行出资人职责。
依然有人担心,此次财政部将部属央企纳入监管纯粹只是出于部门权力划分的考虑,并非真正的对这些国企进行彻底改革。
文宗瑜介绍说,《通知》其实是财政部几年来清理监督部属事业单位资产工作思路的一个延续。早在2006年,该部就下发了《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两项规定,随后对这些部委“儿子单位”进行集中的评估、统计,纳入到财政部的国资监管范围之内。四年之后,上述工作已经告一段落,监督范围自然扩大到了部属企业。
目前的6000家部属央企基本处于一种松散的自我管理状态,亏损或者倒闭都很难有人来承担责任。“但将来肯定会建立相应的责任制度,如果企业经营不好,其主管部委也不采取相应的措施,将来这些部委肯定也是要承担责任的。企业也将与部委进行人事脱钩,或者可以通过市场竞争慢慢做大,归入国资委的监管序列,或者只能进行归并、清理了。”文宗瑜说道。
李曙光在接受时代周报采访时表示,财政部并非另起炉灶。事实上,财政部一直是部属央企的监管部门,只是在100多家中央企业划归国资委监管后,财政部的管理出现弱化现象。“尽管企业分别由部委出资建立,但多年来财政部一直担当实际出资人的职能,例如登记造册、财务审计、国资的转让等问题基本都是财政部在负责,现在归口到财政部来管理是很自然的事情。”他强调,这一政策符合《国资法》的要求,即除国资委之外,国务院的其他部门依然可以在得到国家授权之后履行国企的出资人职责。
改革困难重重
李曙光多年来一直坚持“大国资委”的构想,即最终将除了金融资产之外的国资都纳入一个国资委的监管之下,由其单独行使出资人的职能,最终实现政企分开。
“对于这些部属企业而言,最好还是在划归财政部之后成立一个独立于财政部的‘财政国资委’,由其进行监督,然后再慢慢过渡到跟现在的国资委合并,成立一个真正的国资委。”李曙光建议道。
但李曙光的构想似乎并未与财政部契合。
文宗瑜说,对部属央企的监管难度较大,毕竟中间还隔着部委,而这些部委与财政部都是平行部门,财政部不仅不会将这些企业的日常管理划归,也不会对部门之间的企业划拨,财政部的监管可能更为宏观、粗放式和指导性。他解释说,如果这次要涉及到部门利益问题,就不会单独是财政部出文件,而是多部委联合发文了。
对于利益平衡的问题,李曙光则认为,按照部属央企目前的经营状况,大多数的企业都是亏损,还需要拨款维持,而并非是部委的钱袋子,所涉及到的部门利益其实并不多,“毕竟都是国家的资产,只要一步一步慢慢推动,最终是可以统一管理起来的。”
祝波善对此表示担忧,“目前的改革只能说是半吊子,财政部就算出台一系列的管理规定,也只是通过行政手段来管理,政企不分的问题根本得不到解决。”他回忆说,在15年前上海、深圳等一些城市就尝试过在财政部门之下成立机构对国资进行管理,最后的结果还是部门之间互相扯皮,不了了之。
应该说,更大的难题来源于人事关系。
“对国资的管理最终还是要落实到人事干部的管理,财政部构想的这种模式在干部管理方面不可能有任何的突破。”祝波善认为,财政部目前单纯靠文件来进行国企规范化管理的方案只是理论上的一个良好愿望,并不会产生很好的效果。
部属央企的人员,特别是管理人员大多数来源于其所属部委,即便没有公务员编制,也是参照事业编制,人事脱钩,企业改制必须付出巨大的财力成本。对于这样的问题,显然财政部无意插手。
“我可以担保,财政部肯定不会办这样的傻事。”文宗瑜在采访的最后说道。(来源:时代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