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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支行长弟弟冒领储户1500万存款 5年无着落

来源:新华网
2010年11月04日16:30

   央视《今日说法》栏目报道, 2005年5月17日,胡国庆将1500万元存入工商银行湖南省衡阳市白沙洲支行。想不到的是,两个月后,1500万元存款竟然莫名其妙地蒸发。时间过去5年多了,1500万元存款还没有着落。

  我的1500万没了

  广东“老板”吴益涛与金阳公司

胡国庆洽谈合作项目,2005年5月12日,金阳公司的胡国庆将1500万元存入工商银行湖南省衡阳市白沙洲支行。1500万存上了,这个合作项目还正在洽谈之中,两个月后的一天,广东珠海警方上门,胡国庆这才知道吴益涛涉嫌了金融诈骗。广东“老板”是个骗子,那么银行里的钱会不会出事儿呢?胡国庆去银行一查,1500万元存款真的不见了,胡国庆知向衡阳市公安局雁峰区分局报了案。

  报案不久,广东珠海警方来找胡国庆。原来,1500万元存款是被别人“冒领”的,“冒领”此款的主犯吴益涛已被珠海警方抓获。吴益涛还在广东珠海、云浮等地多次“冒领”他人存款,涉案金额高达3.98亿元。主犯吴益涛被检察机关顺利地提起了公诉, 2009年3月,吴益涛被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冒领巨款的幕后“推手”

  衡阳的这起票据诈骗案共有3名犯罪嫌疑人,吴益涛,29岁,珠海市万通达贸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黄大华,41岁,衡阳市新恒泰有限公司经理;吴柳,35岁,衡阳市三建公司项目经理。三名嫌疑人精心策划实施犯罪:先是伪造存款单位金阳公司的印鉴,然后进行调包(将存款单位预留在工行的印鉴换成他们伪造的印鉴),并利用伪造的印鉴,分8次将1500万元全部转走,其中,吴益涛分得880万元,黄大华分得620万元。至于吴柳的“收益”,其在侦查机关的供述是,“我主要是帮黄大华,想在他的公司揽业务,他承建新恒泰置业广场”。

  衡阳警方在对吴柳涉嫌诈骗案侦查终结之后于2005年11月份向雁峰区检察院移送起诉,但是案卷被检察院退回了,检察院要求补充侦查,理由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警方再次补充侦查移送又被再次退回,最终2007年1月,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检察院认为吴柳是否涉嫌犯罪存在疑点,对此案作出了存疑不起诉的决定,吴柳随后被取保候审。

  吴柳,原白沙洲支行行长吴探林的亲弟弟;衡阳市三建公司项目经理;在这起票据诈骗案,正是他在银行里调换了金阳公司印鉴卡。

  损失应当由谁来承担漏洞在哪里?

  央视《今日说法》栏目记者采访中国政法大学的洪道德教授认为,银行本身没有严格地按照操作规程去做,让非银行的工作人员吴柳进入工作区。另外,应该加以最高警戒保管的重要票证、文字文件材料,银行没有按程序严格地保管,让犯罪嫌疑人有了偷换的机会。

  这个钱应该怎么追回来?

  洪道德教授认为,如果向犯罪分子追缴和责令退赔不能够挽回全部损失情况下,而责任银行不能提供监控录像,举证不能,胡国庆无需举证,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向负有民事责任的银行进行要求赔偿,要求退还。

  

(责任编辑:钟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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