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电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3日对一起特大集资诈骗案进行宣判,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韩劲松无期徒刑,同案的朱金红、鲍海蓓等4名被告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2年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据了解,韩劲松于2006年提出“立桩量”概念,经由《民间股神》一书而被人熟知,并以“简凡”之名公开授课,传授股市制胜秘籍。
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11月至2007年12月,韩劲松借向股民讲授炒股理论知识之机,虚构其与齐鲁期货公司合作进行国内股指期货交易的事实,以高额回报为诱饵,指使其注册成立的行略公司各分公司人员及被告人朱金红办理股指期货投资手续,从240名被害人处骗取钱款计1264万元,后归还169万余元。当时股指期货迟迟未开,有投资者开始向韩劲松索要钱款。于是,韩劲松再以代客理财的名义,在2007年10月至2008年7月间,谎称为股民进行股票交易,并承诺高额利润,又从24名被害人处骗取钱款计651万余元,之后曾归还25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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