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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广电异梦三网融合“武汉模式”待验证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周芳
2010年11月09日01:31

  “由电信广电五五开合资、双方轮流坐庄”的三网融合“武汉模式”因在第七届中国光谷国际光电子博览会(下称“武汉光博会”)上受到我国两位中国工程院院士的力挺而备受关注。

  但是,《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近日从当地工商部门获悉,至今未发现具有上述背景的合资公司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

  这意味着地方政府在“不打破现有体制政策的前提下,调和电信运营商与广电运营商之间的利益矛盾”方面仍是“纸上谈兵”。

  广电阵营力挺“武汉模式”

  今年7月,武汉市列入国家首批三网融合试点城市。此后,该市为解决融合推进期间而可能出现的广电、电信利益矛盾,拟通过广电部门和电信部门各自出资1亿余元成立股份公司、双方各占50%的股份、定期轮流担任董事长的商业模式落实三网融合。

  刚刚落幕的武汉光博会“三网融合”高峰论坛上,领衔对这一项目进行验收的中国工程院院士赵梓森将上述方案定调为“武汉模式”,并认为“这一模式将打破旧有的行业垄断,树立新的行业互相进入规范,对行业生态的变化具有重要影响”。

  事实上,早在今年8月,武汉广电数字网络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鞠宏在BIRTV 2010展会“三网融合中国峰会”上就向在场媒体高调透露,目前正在与电信方面就“建立合资公司”事宜进行沟通。

  随后,赵梓森在武汉机博会高峰论坛上首次向媒体透露了融合细节。近两个月来,赵梓森又多次通过本地媒体进一步为“武汉模式”造势,然而透露“细节”从未涉及“互相进入领域与分成”等敏感话题。

  对于“武汉模式”,受客观条件的制约,电信方面表现得并不十分积极。本月5日,中国电信湖北分公司有关人士就此话题曾与本报记者进行过一番探讨。

  该人士认为,要组建合资公司首要的问题是——“资”由谁来出,“我们(湖北分公司)做不了主,集团(总公司)说了算”;同时,“是不是还得引入一个第三方监管机构呢?”“相比组建合资公司,(我们与武汉广电系统之间)应该多在合作上做文章”,合资与否只是一个形式,关键在于双方的资源共享与利益共赢。

  合资公司或成“空壳”

  众所周知,“三网融合”即电信网、计算机网和有线电视网的融合。从用户的感知来说,就是家里使用的电话网、宽带网和有线电视网,可以使用一根网线代替现在使用的三根线。

  然而,武汉市信息产业局原局长黄家喜在一份题为《关于光城计划的进展、问题及对策研究》的内部材料中提到,武汉广电主导的互动电视业务和武汉电信主导的IPTV业务,把通信、广播电视、计算机、多媒体等各种信息服务业务纳入统一的网络,实质上是业务上的“双向进入”。“这些新业务的开展涉及到各自行业的核心利益,大范围内‘双向进入’仍有相当的难度。”黄家喜坦言。

  而全国范围内的《三网融合试点方案》的实质与武汉“光城计划”一致,“这并不是三网融合,而是双向进入”,业界甚至认为这是“广电系统完胜”的表现。

  颇为玩味的是,伴随着武汉列入全国首批12个“三网融合”试点城市,负责牵头推进“三网融合”试点工作的武汉市信息产业局也悄然换帅,武汉市广播影视局(武汉广播电视总台)原副局长、副台长黄长清入主。

  黄长清履职后,武汉市信产局成立了合资公司筹划工作小组,由黄长清亲自担任组长。工作小组最初曾引入武汉城投,用以出资投建电信与广电的“共用”集约化信息管网,但由于双方早在2008年启动“光城计划”时已提前完成光纤到户的布局,若推倒重来将加剧重复建设,造成资源浪费,不利于武汉市推进“两型社会”建设,导致该项工作被迫停下来。

  尽管社会各界对组建合资公司的呼声甚高,但现实却不乐观:因电信、武汉广电双方均难以交出各自不同的资源,在工信部和广电总局等主管部委之间尚未达成一致的前提之下,凡事向上级寻求解决的办法在组建合资公司的问题上也完全失效。

  业界预测,这场由武汉广电主导的“合资公司梦”可能终难圆,结果很可能是双方将各自的非核心资源象征性地装入合资公司,而组建一个“轻资产”的空壳合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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