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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干预办法”无需出台

来源:中国证券报
2010年11月10日04:34

    日前有媒体报道,相关部委正制定对房价进行直接行政调控的管理办法。对此,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珏林表示,省级政府有稳定当地楼市价格的职责,但没有必要专门出台直接干预房价的法律法规。

   据媒体报道,根据该管理办法,未来经省级政府同意,相关部门有权直接限制商品房销售价格。对此王珏林表示,先前出台的“国十条”已经明确,省级政府拥有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的职责。省级地方政府有稳定房价的任务,国家相关政策已经明确了这一点。但针对房地产价格出台专门的法律则没那么容易,相关部门未必会出台类似法律和法规。

(责任编辑:姜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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