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与上海大学上海社会科学调查中心日前就《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进行调查的结果显示,55.62%的被调查者认可婚前购房归属购买人,仅有8.41%的受访者担心该规定会“伤害夫妻一方,尤其是女方的权益和地位”。而对“"小三"索赔不予支持”条款,33.71%认为对“小三”要分情况对待。上海大学上海社会科学调查中心研究员金桥认为,调查结果反映了上海市民对婚姻态度日益理性化的趋势。
本次调查随机访问178位市民。调查数据显示,24.72%被调查市民坚持婚房应由男方(家庭)购买,40.45%的人认为婚房由夫妻双方(家庭)AA制购买,32.58%的人认为婚房应由经济条件宽裕的一方购买。对于夫妻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产,55.62%被调查者认为,婚后该房产仍属于“购买方”,44.38%认为属于夫妻双方。“婚房由男方购买,并且在婚后归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观点仍有相当的市场。
新规规定,婚前购房如系一方支付首付款并贷款,婚后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认定为购房者的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部分贷款为购房者的个人债务。对此,41.57%受访者认为应该按还贷出资比例决定房产归属,34.27%受访者认为应该平分,还有24.16%认为“应看情况决定房产分割”。值得关注的是,49.12%被调查者认为婚前购房归属购买者的规定对他们的婚姻关系和质量“影响不大”,还有12.83%的人认为影响比较正面,会“改变普遍由男方买房的现状,减轻男方压力”。但也有17.26%的人相信这有可能“降低婚姻品质”,9.73%的人觉得离婚率将因此而抬高,8.41%的人担心该规定会“伤害夫妻一方,尤其是女方的权益和地位”。
对于法院不受理“小三”索赔的条款,57.87%受访者表示赞同,但也有33.71%认为“"小三"也要分情况对待”,还有8.43%的人认为“"小三"应得到一定补偿”。受访市民对这一条款态度也颇多元:24.16%受访者认为该规定“会减少婚外恋,因为"小三"得不到好处”,但有15.17%的人却觉得它“助长婚外恋,因为已婚人士出轨没有后顾之忧”。记者钱蓓 (来源:文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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