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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监管执法面临三大困境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周荣祥
2010年12月06日02:58
  本报讯 山东证监局副局长陆泽峰表示,目前证券监管执法主要面临三方面的困难:证券监管执法的特殊性问题、集中统一监管的问题和证券监管职责的问题。

  他说,首先,与一般的行政执法相比,证券监管执法是一种场内制,有了交易才能够执法,这就是其特殊性。因此,把证券监管执法归为行政许可的范畴后,虽然证券法对此做出了一些特殊规定,但还是不够。

  譬如,行政处罚法针对的都是比较明确简单的一些行政违法行为,而不像证券市场的违法案件,比如说内幕交易。目前的证券监管执法,都是调查完以后审理人员拿出一个意见,准备怎么处罚,然后告诉当事人,这是一个先入为主的做法,与国内相关案件的复杂性完全不相匹配。

  第二,集中统一监管的问题。陆泽峰表示,目前并没有对证券法下一个明确的定义,所以导致这个边界不是很清楚,譬如是不是应该包含对公开发行证券的行为进行监管。此外,集中统一也并不意味着只是证监会一家的事情,但在实践中,立法机关虽然也作出了很多努力,但总体而言,主动性和超前性不强。

  最后,证券监管职责的问题。他说,目前国际证监会组织监管的目标和原则提了三个:保护投资者;维护公平、高效、透明的市场;减少风险。但在我国,维护社会稳定,培育发展市场,支持经济发展,支持国家新兴产业等等都是监管目标,目标多了势必会给执法带来难度。
(责任编辑:姜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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