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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顾问“把关” 市场化并购重组

来源:中国资本证券网-证券日报
2010年12月06日05:24

  中国证监会日前发布了《关于填报〈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专业意见附表〉的规定》,及其附件《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专业意见附表第1-4号》,明确财务顾问对相关并购重组申请事项出具专业意见的,应当填报相应的《附表》。

  对此,接受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普遍认为,

证监会此举有助于推进并购重组市场化进程,加大中介机构在并购重组中的作用和责任,提高并购重组的效率和质量。

  据了解,目前财务顾问的工作职责虽有原则性规定,但对具体工作内容、工作方式和工作要求缺乏具体实施细则。业内人士表示,《专业意见附表》通过对财务顾问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相关业务尽职调查工作的关注要点进行明确、具体的要求,有利于引导财务顾问勤勉尽责,充分发挥财务顾问在并购重组中的把关作用。同时,《专业意见附表》作为申报材料的必备文件,有助于规范财务顾问编制相关专业意见附表的内容和格式,使申报文件标准化,同时有利于简化审核流程,规范审核标准,提高审核效率。

  “证监会的这一要求,是好事,我们是期盼已久。”中信证券并购业务线执行总经理刘晖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坦言。他表示,这对证券公司,特别是一些大的证券公司提高从业质量、服务水平是有好处的。

  华泰联合证券总裁助理、投行部总监刘晓丹认为,证监会发布这一规定,其核心是提供了规范的标准,同时也会给事后评价建立了依据。“过去在操作上并没有专业的法规,各个公司操作上差异比较大,现在,证监会给予了规范,有助于提高从业水准。”

  而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也表示,《专业意见附表》的出台是财务顾问制度建设的重要环节,有助于为后续监管提供标准和依据,是进一步推进财务顾问制度的基础。

  根据规定,《专业意见附表》四个文件分别明确了财务顾问在上市公司收购、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等业务中的关注要点,包括收购人基本情况、收购目的、交易对方情况、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债权债务纠纷的风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回购的必要性及可行性等相关事宜。

  “把相关的内容进行细化,不光是对我们的执业,同时在向客户解释时,也能够清晰地解释出来,对提高效率会有好处。”刘晖说。与此同时,他进一步指出,这也对从业人员的从业水准、服务能力的提高提出了新的要求。

  刘晓丹认为,这其实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财务顾问的工作压力。因为此前,券商在与客户沟通过程中,客户可能会出于自身的利益考虑,会认为有些东西是不必要的。现在管理层出了这样的规定,券商在与客户沟通过程中,就有了明确的依据。

  此外,刘晓丹建议,下一步要做的是在财务顾问的资格认定以及门槛设定方面。“可以在此前颁布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的基础上,让更多符合条件的的机构进来,活跃市场。”

(责任编辑:姜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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