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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合约单位扩大尚无定论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2010年12月10日03:31

  一交易所内部人士昨日向《第一财经日报》透露,对于调高现有上市期货合约交易单位,该交易所目前仅处于课题研究阶段,尚未形成任何制度性文件。

  近日,业内盛传国内三大商品期货交易所将大幅调高期货合约“乘数”。事实上,早在半个月前,各交易所宣布取消当日开平仓的手续费优惠、上调保证金比例之时,已在业内高层流传交易所将从拟上市的三个新品种(铅、焦炭、甲醇)开始大幅提高其合约单位(contract size,每手商品期货合约的规模)的消息。如铅将参照伦敦金属交易所(LME)设计为每手25吨,目前上海期货交易所上市的铜、铝、锌合约每手均只有5吨。而此前,上海金属交易所在上世纪90年代初推出铜、铝等期货时,其最初的合约规模也高达25吨。

  而据有关业内人士介绍,大连商品交易所拟上市的焦炭期货,目前上报的方案为每手100吨,但不排除进一步上调至每手1000吨的可能。如参考目前焦炭现货每吨2000元的价格计,每手焦炭期货合约的面值按1000吨计则高达惊人的200万元,绝大多数投资者将只能望而却步。

  至于现有上市商品期货品种,因客户保证金已提高至较国外水平高两倍的15%左右,如再参照国外相关商品期货品种的合约设计将其合约单位调高3至5倍甚至10倍,高额的保证金支出不仅有违国内各大宗商品生产、消费商的现货贸易习惯,也将使该期货品种的流动性彻底丧失,这其实也是包括交易所在内不愿看到的。

  有关业内专家分析,大幅提高期货合约单位确实可以起到使交易量缩水的效果,而国外成熟商品期货市场,则在走合约迷你化之路。

(责任编辑:姜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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