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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产品有望参与期指信托公司平淡应对

来源: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2010年12月14日02:25
  ⊙记者 唐真龙 编辑 颜剑

  昨日,有媒体援引中金所有关人士的消息称,目前银监会正在起草信托产品参与股指期货的相关政策,预计明年初阳光私募信托产品将能够参与股指期货投资。对此消息,昨日多位信托公司人士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予以证实,不过对于这项新的业务,信托公司并不如预想的那样积极。

  “近期在上海召开信托业峰会期间,我们就得知了这个消息。”四川一家信托公司的人士告诉记者。不过这位人士认为,阳光私募信托产品参与股指期货投资在短期内对信托公司业务不会产生太大的影响。“对于一些专注于在证券投资类业务的信托公司来说,这项业务可能会给它们的业务带来更大的空间,但大多数信托公司短期内可能还无法参与股指期货投资。”

  据了解,股指期货的机构投资者中除了法人机构之外,还有特殊法人,主要包括证券公司、基金公司、QFII、信托、保险等机构,特殊法人是机构投资者参与股指期货的重要力量。目前券商自营、公募基金以及QFII都已经获得进入股指期货市场的资格。而相关金融监管机构也一直在就信托产品进入股指期货市场资格进行调研,制订指引意见。

  “其实目前已经有一些信托产品通过基金专户理财的方式参与股指期货了。”上海某信托公司一位人士向记者表示,由于目前公募基金已经取得了参与股指期货的资格,一些信托产品可以通过发行信托计划的方式,通过基金专户理财的渠道绕道参与股指期货。该人士表示,信托产品直接参与股指期货之后,可以在目前的基础上减少程序,对于信托公司来说是件好事。

  “股指期货为信托产品提供了一项可供选择的避险工具,对于信托公司设计创新产品有促进作用。”上述四川的信托公司人士表示。该人士表示,他们公司也对与股指期货相关的产品进行过探讨,设计过一款组合类的产品,在一款房地产信托产品中引入股指期货,通过风险和收益的匹配,设定一定的投资比例。“由于股指期货的高杠杆,这款产品与一般的房地产信托产品相比收益和风险可能都会有较大差异。”这位人士坦言,要在短期内让投资者接受这样的产品可能还比较难。根据目前购买信托产品的投资者的特点来看,这些投资者大都是为了取得相对较为稳定的收益,尤其是与同期银行存款相比。“而与股指期货相关的产品由于风险程度的不同,收益更难把握。”

  此外,信托公司对参与股指期货比较平淡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由于目前多数信托公司缺乏股指期货相关的专业人才。“要设计出创新产品,必须要有专业的人才,而目前信托公司在股指期货方面的专业人才储备还不够,这也会制约信托产品短期内大规模参与股指期货。”上海某大型信托公司一位负责人表示。

  作者:唐真龙 编辑 颜剑
(责任编辑:刘玉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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