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担忧中小板公司独裁权
深交所总经理宋丽萍称股权“高度统一”对监管是极大挑战
上市公司由于股权高度集中导致大股东拥有“独裁权”的现象,正引发中国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统计显示,目前A股已有21家中小盘上市公司大股东持股比例超过2/3,可以独自就重大
事项“拍板”。
深交所总经理宋丽萍昨天在2010年OECD亚洲公司治理圆桌会议上透露,目前在中小板和创业板已经上市的669家公司中,民营企业占85%,其中不少还是家族企业。其次,股权高度集中,第一大股东的平均持股比例为37%,五分之一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超过50%。最后,股东和管理层高度统一,将近一半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直接担任董事长,这些董事长中又有40%兼任总经理。
宋丽萍称:“上市公司股东和管理层的"高度统一",这样的企业在短期内集中进入资本市场,并在公司治理上完成向公众公司的转换,对我们来说是一个极大的挑战。”
在同一场合,中国证监会上市部主任杨桦也表示,证监会将适时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同时将完善民事诉讼制度,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
据了解,为防范因“一股独大”可能出现的利益输送,中国证监会正高度重视这一现象,并已在公司上市审批时设置多道门槛防止“隧道效应”。
所谓“隧道效应”,是指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利用关联交易等手段挖掘利益输送的“隧道”,从上市公司转移资金或资产,使上市公司以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受损。
21家中小板公司
大股东有“独裁权”
数据统计显示,截至目前,在522家中小板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超过66.67%的有21家,占比4.03%;超过50%的有92家,占比17.66%;持股比例在20%以上的有352家,占比67.56%;10%以上的有99家,占比19%;其余5家持股占比均超过5%。
深交所一研究所人士对此解读道,超过66.67%持股可以自主地决定公司重大事项,比如增资、合并、修改章程。50%为绝对控股界限;20%~25%为国际上公认的控股股东持股比例界限;10%为单个股东召集、主持股东大会的持股比例界限;3%是单个股东行使股东大会提案权的持股比例;1%是股东提出派生诉讼的持股比例要求。
也就是说,在中小板公司中,有21家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有“拍板权”。其中,
汉缆股份(002498)的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高达86.49%。
章源钨业(002378)和
美邦服饰(002269)的持股比例均超过80%。
而有超过17%的中小板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处于绝对控股状态,更有近九成的中小板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处于相对控股状态,“这一比例远远超过英国证券市场上20家最大上市公司存在控股股东的比例,也超过英国证券市场所有上市公司存在控股股东的比例。”该人士分析道,但接近于相对传统的德国证券市场。
但在控制权高度集中的情况下,也有专家认为虽然有可能出现个别公司将上市公司当作“提款机”或 “抽血”工具,但不能否认“一股独大”有时能有效缓解股东集体行动的难题,更加有利于公司治理绩效的提升。
家族企业监管更严
而从深交所提供的数据显示,中小板公司中单一自然人控制的企业约有96家,家族性控制企业有126家。
一投行人士向记者表示,证监会在对上述这些集权控股企业进行IPO审核时,会设置一些关卡,“在我们看来,就是为防范因股权集中度过高、家族企业利益高度一致性,而产生的利益输送。
该投行指出,证监会发行监管部相关负责人曾表示,在创业板公司进行IPO时,将对发行人和关联人设立合资企业进行重点关注,并声明“如果发行人与关联方合资设立企业,若是关联方为该公司的董监高或其亲属,必须进行清理;如果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合资设立,且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的,也必须清理”。
此外,该投行还指出,虽然分拆上市创业板第一单已经落定,但操作该项目目前难度很大,“主要是各项指标都比较高,包括业绩、资金来源、持股比例等等都严格控制。而一般来讲,即便发行人不是由上市公司控股,但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个,也比较难以获得通过。”为了支持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佐力药业”)单独上市,
康恩贝(600527)在2007年11月将所持佐力药业的3720万股转让,从而从第一大股东退居至第二。
据该投行表述,如果拟上市企业为家族企业,而家族内某人以前有过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即便现在并不持有股权,“基本不会让你过。”他描述,之前他操作的一个企业就是因为存在该问题而被打回,“会里的意思是,家族企业就是当作一个整体来对待。”
“累积投票权”形同虚设
另外,Wind统计显示,相对于第一大股东平均38.12%的持股比例,第二、第三大股东平均持股比例仅有12.1%和5.34%。即便是后二者持股比例相加,也与第一大股东相差悬殊,在做重大决策时难以与其抗衡。
“这意味着我国中小板公司普遍属于典型的股权控制型,而非管理控制型。”该人士指出,这种股权结构决定上市公司的外部治理机制,即并购行为几乎无法对公司发生实质性影响,“因为除非控股股东自愿放弃控制权,否则收购者根本不会触及实际控制人的控制权,并形成外部接管的压力。”
不仅如此,大股东的一权独大,使得中小股东的话语权被压缩到了极致。“目前情况看,即便是实行累积投票,中小股东的话语权依然无法得到体现。”该人士表示,“累积投票权”适用的前提条件是“股权分散模式下每一单独股东都无法绝对控股,各个股东具有自己的代言人继而实现相互制衡。”“但中小板股权如此集中下,即使是中小股东选派出自己的股东,但按照股权比例,控股股东仍然在董事会中可以占据优势地位,这种制衡性的目的根本无从实现。”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持股比例%
002498 汉缆股份 86.49
002378 章源钨业 81.5
002269 美邦服饰 80.6
002493
荣盛石化 76.44
002110
三钢闽光 73.87
002294
信立泰 71.56
002050
三花股份 71.15
002128
露天煤业 70.46
002346 柘
中建设 70.44
002333
罗普斯金 70.35
数据来源:Wind 资讯
(责任编辑:王洪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