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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酝酿稀土采矿权改革 控产出总量

来源:21世纪网-《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邓瑶
2010年12月29日01:02
  12月28日,本报记者从一位接近国土资源部的稀土业内权威人士处获悉,目前,国内88张稀土采矿证大多已过期或矿源枯竭。

  该人士进一步表示,尽管江西赣州矿业有限公司和广东省广晟有色等地方国有稀土整合龙头都有稀土采矿证,但这些采矿证大多已经过期,或者矿权范围 内的资源已经采完。

  这意味着,不仅五矿集团、中国铝业、中国有色等央企没有获得稀土采矿权,地方政府手中的采矿证原则上也已“失效”。

  上述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国土资源部将借采矿证更新的机会,酝酿新的稀土采矿权管理办法,但具体方案尚不得而知。

  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会长徐旭也建议,中国应积极推进稀土采矿权改革,以应对稀土市场亟待解决的产能过剩问题,并以此控制稀土产出总量,保证资源开采利用的长期性。

  本报记者从中国稀土学会获悉,一些业内人士建议将稀土采矿权全部收归中央,这将有利于稀土资源集中在少数几家行业龙头手中,从而改变我国稀土开采的散乱现状。

  但在中国稀土学会秘书长林东鲁看来,稀土采矿权改革“难度不小”,主要原因是各级政府利益不一致。

  正如徐旭所说,稀土采矿权改革将导致我国稀土产出总量进一步减低,出口量也会随之减少。

  28日下午,商务部公布2011年第一批稀土出口配额为14446吨,比2010年第一批配额的16305吨降11.4%。配额安排主要依据各企业2008年-2010年1-10月份的实际出口量核算的。

  徐旭表示,近期,一些国家轮番出面指责中国政府的稀土政策,称中国全面控制了稀土出口,这一说法是毫无根据的。他表示,中方从未关闭稀土出口,但稀土的出口量需符合产业利益。

  实际上,从市场规则来看,我国不会禁止稀土出口。对外经济贸易大学WTO研究院张汉林表示,没有必要禁止我国优势资源出口,可以从提高资源出口关税来调节产业利益。

  此外,林东鲁还透露,目前,稀土行业准入政策已形成初稿,最终出台还需要走程序。

  上述人士透露,稀土行业准入政策主要包括对企业的耗能、环保、生产规模等做出具体要求。其中,环保要求较以前有很大提高。

  “不符合行业标准的企业有2-3年整改时间,仍不合格的企业将被淘汰出局。”该人士表示。
(责任编辑:姜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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