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关注提高公平交易,防止利益输送
在初步遏制“老鼠仓”现象之后,提高公平交易和防止利益输送将成监管层“重点关注”。
中国证监会基金部副主任洪磊昨日在“第三届中国基金业高峰论坛”上表示,将积推动修改《基金法》,探索多种形式基金管理人组织模式,推动基金公司形成多元化股权结构。“未来在基金行业的监管上,将进一步放松管制,加强投资监管,目前已初步遏制了老鼠仓现象,接下来将把工作重点放在提高公平交易和防止利益输送方面。”
洪磊表示,我国基金业经过12年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果,但也面临空前的挑战,目前我国基金行业主要存在三方面问题,一是目前的基金公司治理架构,已经无法有效实现投资者利益优先的目的;二是基金销售渠道高度垄断,投资者缺乏有效的投资顾问服务;三是基金作为专业投资者,在促进上市公司竞争优势方面的功能和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洪磊指出,下一步基金行业的基本监管思路可以概括为“理顺机制、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放松管制、加强监管”。
在公司管理方面,将积极推动修改《基金法》,探索多种形式的基金管理人组织模式,推动基金管理公司形成多元化股权结构,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推动建立持有人利益、员工利益、股东利益有机统一,并以持有人利益优先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的公司治理模式。
洪磊表示,在《基金法》中应充分落实持有人大会的权利,降低持有人开会门槛,让持有人真正可以在基金治理过程当中发挥作用。同时探索设立公司型基金,增强投资者对基金管理人的约束。
在对基金管理公司的审批中,应放宽股东准入门槛,促进竞争,将审核重点放在股东和高管人员的诚信记录和专业履历方面。
洪磊表示,证监会将进一步修改《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明确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监控原则,完善公平交易监管,督促公司完善公平交易制度,做到公平交易可监控、可核查;在放开第三方销售机构的同时,加强销售机构监管,贯彻销售适用性原则,防止欺诈客户,保证销售资金安全。
洪磊还透露,针对目前基金销售环节中的问题,明年将陆续颁布修订后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其配套细则。新的《销售管理办法》将进一步降低第三方销售机构的准入门槛、允许专业人士设立基金销售机构,规范基金销售行为,为第三方销售机构的发展奠定法律基础;并尽快建立开放式基金中央平台,统一开放式基金业务数据交换协议,支持第三方支付机构为基金销售机构提供支付服务;同时鼓励销售机构在提供有效增值服务的基础上提高收入,探索建立合理的第三方销售机构盈利模式。
(责任编辑:姜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