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海市级部门预算将全部报送上海市人大审议,并增加由相关部门起草的部门预算编制说明。这也意味着上海市部门预算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
昨日,上海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举行《关于上海市201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下称《报告》)解读会,上海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即将提交上海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的《报告》,与往年相比有了较大改进。
上述负责人进一步表示,《报告》专列章节汇报一年来上海市政府相关部门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的总体情况;提交的部门预算由过去的100个扩大至全部市级部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经过批准的除外),并增加由部门起草的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报告》还增加了2010年19项上海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表;预算草案进一步细化,反映的二级科目由30个扩大至100个。
根据此前正式颁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市级预算信息公开的实施方案》(下称《方案》),在报送市人代会审议通过的部门预算中,将选择部分与人民群众利益联系最直接、最现实,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市级部门,试点向社会主动公开部门支出预算总数和基本支出、项目支出预算数。
此外,根据上述《方案》,在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方面,在目前向人代会报送一般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的基础上,逐步拓展到报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等。
去年12月召开的中共上海九届市委十四次全会上,上海市市长韩正在谈及今年重点工作时也指出,将“加大市政府部门预算公开、财政专项资金公开及审计结果和整改结果公开的力度”。
韩正在2010年两会期间作政府工作报告时也指出,上海将按照建立完整政府预算体系的要求,研究建立由公共财政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组成有机衔接的政府预算体系,统筹政府公共资源配置。与此同时,将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完善项目预算方式。
(责任编辑:姜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