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提高个税起征点,确实有专家表示反对,但只要稍加辨别即可知,持反对意见者以财政部的专家为主。比如,之前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认为,如果其他条件不改变而只提高起征点,“将是很坏的结果”,因为除农民不缴个税外,70%的工薪阶层也不缴个税;再比如,这次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认为,中国2000元以下的月收入者占90%,提高个税起征点只对10%的少数人有利。
我有点疑问,财政科学研究所的专家的“高见”是代表个人,还是代表财政部?这且不论,更重要的是,呼吁提高个税起征点的专家学者更多,专家学者之外还有很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还有无数普通民众,难道这么多人的意见加起来还抵不过那一两个专家的意见?个税改革应该听取大多数人的意见,还是听从极少数“半官半学”的专家的意见?
90%的工薪阶层不缴个税,即90%的工薪阶层月收入都在2000元以下,我很怀疑这个数字的准确性。就算这个数字是准确的,但对一个月收入2500元的城市工薪阶层来说,每月租房就要用掉一小半的收入(更不要说还房贷),剩下的1000多元,既要养老又要养小还要养自己,日子过得紧巴巴的,恨不得一块钱掰成两半花,对于这样的人群,在财政收入已达8万亿元的背景下,为什么还要向他们征收个税呢?
确实,提高个税起征点,富人少缴的个税将高于穷人,穷人少缴了100元个税,富人可能少缴了500元。但是,少数专家学者不会不知道“边际效用”这个词吧?同样一块面包,对于一个很饿的人和一个不饿的人的意义是截然不同的。同样的道理,100元对于一个穷人的实际意义,可能远高于500元对于一个富人的意义。实际上,如果将个税起征点提高至5000元,那么月薪为5000元的纳税人每月少缴个税175元,受惠3.5%;而月薪为10万元的纳税人每月少缴个税1050元,受惠1.05%。从绝对值上看,富人少缴的个税较多,但从相对值上看,中低收入阶层受惠程度(比例)更大。况且,我们还可在提高个税起征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税率,让富人受惠更少,让穷人受惠更多。
降低个税,最简单、最直接、最见效的办法就是提高个税起征点,而其他一些措施,比如推进合并应税所得项目、调整税率级次、规范税收优惠、改善征管条件等都只能是辅助措施。舍弃提高起征点这个根本,光在辅助措施上做文章,做不出多少花样来。所以,不要拐弯抹角地回应民众呼声,还是直接提高个税起征点吧,切切实实为民众减税,让民众实实在在地受益。在某种意义上,如何进行个税改革,考验着相关部门“让利于民”的诚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