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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人”成个税重要来源 现金交易造成监管难

来源:新华网
2010年05月20日10:30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7时42分报道,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中国共有近269万人进行了2009年度个人所得税的自行纳税申报,所缴纳的税款占到个税总额的35%强,高收入人群正在成为中国个人所得税的重要来源。

  不过,国家税务总局坦承,由于很多现实困难,部分高收入人群所得难以监控,是利用税收公平分配中的难点所在,中央台记者季苏平就此采访了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管理司副司长刘丽坚。

  截止到2010年3月31日,全国共有2689150人向税务机关自行申报2009年度个人所得税,比上年同期增长12%。根据中国的有关规定,只有年所得超过12万的人需要向税务机关自行申报,这也就意味这在过去的一年,全国有200余万人成为年收入超过12万的高收入人者。这200余万人共缴纳了个税是1384亿元,占2009年全国个税收入总额的35.5%。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管理司副司长刘丽坚分析说,这一组数据说明高收入人群已成为中国个人所得税的重要来源。

  刘丽坚:年所得在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每年缴纳的税款都占个人所得税当年收入的1/3左右,该比例呈逐年上升的态势。每年个人所得税征收额的40%以上自于高收入者。这些高收入者每年人均纳税5万多元,个人所得税在调节高收入者(收入)方面还发挥了一定作用。

  众所周知,税收是公平社会收入的重要手段。长期以来,对与高收入人群纳税是否过少这个问题一直争论不休。刘丽坚坦承,由于现金交易的大量存在,为监控高收入人群的所得造成了相当大的困难。

  刘丽坚:在中国,现金交易量挺大,一般是(当事人)你我知道,其他人不知道。这种(现金交易)是一直困扰着税务机关非常大的难题。国际通行做法基本是把现金交易视为地下经济。有些国家当现金交易超过一定数额就必须走银行帐户,但是我国现在缺乏这些东西(法规)。

  除了通过各种手段加强对高收入人群的监管外,税务部门还不断加强股息红利所得、二手房转让所得、股权转让所得等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实际上这一项在2009年的增幅达到了惊人的70%。从2010年1月1日起,我国开始对限售股转让所得收取个人所得税,仅仅前三个月就扣缴8.85亿元,刘丽坚稍显激动地说,此举真正体现了税收对高收入者的调节作用之巨大。

  刘丽坚:限售股转让所得征税直接带动2010年前4个月个人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大幅增收,增长70%。这个增长比例非常高。纳税人人均扣税9.37万元。其中,单人最高扣税额为4129.3万元。如果这4000多万财产不扣下来,等于又出了一个千万富翁。

  由于技术等方面的原因,现在限售股转让所得税是由证券机构直接代为扣缴转让所得中的15%作为税金。刘丽坚透露不久国家将出台有关限售股转让所得税征收的细则。与此同时,刘丽坚再次强调,目前中国的个税收缴系统非常复杂,与单纯提高个税起征点比较起来,把现在分项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变成综合的个人所得税才是税制改革的方向,而且国家将进一步加强对高收入人群的税收征管。

  刘丽坚:富人的收入主要来自资本要素、资源要素、通过管理技术拿到高薪等等。我们下一步肯定要重点加强对资本所得、财产所得的管理。 (来源:中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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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思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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