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迈出了今年对中介市场整顿的第一步。
昨天(1月6日),保监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大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清理整顿保险代理市场的通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要求进一步加大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第二部分则侧重于清理整顿保险代理市场。
去年财务是检查主内容
在去年末保监会召开的保险业情况通报会上,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就表示,“十二五”时期保险业处于矛盾和问题凸显期。保险中介领域以保险公司中介业务为重点,突出整治利用中介业务和中介渠道弄虚作假、虚增成本、非法套取资金等问题,同时对保险代理市场进行清理整顿。
吴定富表示,完善制度和强化执行是规范市场秩序的治本之策。今年将完善中介业务管理规定,完善保险公司财务内控制度,健全内部审计体系等。同时将加大查处力度,深入开展现场检查,保监会有关部门已经明确今年现场检查的检查对象、检查重点和时间安排。
《通知》第一部分对于中介违法行为的查处,目的在于继续按照逐步深入、严查重处的思路,针对前两年检查暴露出的问题,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保险中介市场秩序,强化监管权威,完善保险中介监管工作机制,提高监管干部的能力和水平。
其检查重点则侧重保险公司利用中介业务和中介渠道弄虚作假、虚增成本、非法套取资金等突出问题。其中详细规定了八种重点检查的问题。而检查的对象原则上选定辖区内一家保险公司省级分支机构作为检查对象,并对其所属相关分支机构开展现场检查,延伸分支机构家数由各保监局自主决定(至少1家)。检查内容原则上以检查对象2010年的业务和财务为主,必要时向前追溯或向后延伸。
6类代理机构将被清理
《通知》对于保险代理市场的整顿,目的在于针对目前保险市场保险代理机构多、业务规模小、市场格局比较混乱的局面,以及保险代理机构与保险公司相互勾结、违法违规普遍而严重等突出问题,结合专项检查工作,集中力量对保险代理市场开展清理整顿,依法将一批严重违法违规、经营管理混乱的代理机构清理出市场,推动保险代理市场的规范化、专业化。
清理的对象包括6项内容,包括已名存实亡的、业务长期无法正常经营的、虚开发票的、非法套取资金的、许可证失效的和严重违法违规的各类保险代理机构。整顿的重点包括8点内容,包括虚构中介业务行为;虚开发票违法套取资金行为;挪用侵占保费的行为;强势垄断、侵害被保险人利益行为;不正当竞争和商业贿赂行为;涉嫌传销行为;涉嫌非法集资行为和其他扰乱保险市场正常秩序的行为。
对于整顿的步骤,《通知》规定将分为机构自查自纠和保监局重点抽查两个步骤,具体时间进度由各保监局自行掌握。清理整顿内容应包括相关机构的业务和财务两个方面,原则上以2010年的为主,必要时可向前追溯或者向后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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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大风险将成今年险企“风控”重点
每经记者 李听 发自上海
2011将是保险业的 “风控年”。在日前召开的中国保险业情况通报会上,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表示,2011年保险监管工作将着力防范化解保险风险。
业内人士认为,值此“十二五”开局之年,保险业依旧保持高于GDP增速5倍左右的速度快速提升,在迅速扩大市场的过程中保险业积累了大量的矛盾与问题,2011年中国保险业将会把风险控制作为首要任务之一。其中,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战略风险、保险风险、声誉风险、操作风险将会是2011年保险公司重点 “风控”的七个方面。
吴定富表示,必须全面、准确、辩证地认识和把握保险业面临的形势,既要保持清醒头脑,居安思危,切实解决行业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又要坚定信心,锐意进取,促进保险业平稳较快发展。
在过去的一年里,中国保监会首次要求各保险公司设立首席风险执行官,着力化解所在保险公司的各类风险。
业内人士认为,在过去的一年里,操作风险和声誉风险受到了保险公司的重视。其中,操作风险包括保险公司的各类违规行为受到有关方面的处罚、新单回访率低、客户投诉上升、保单犹豫期撤保居高不下等;声誉风险则是保险公司负面新闻被市级或省级以上媒体曝光。
业内人士认为,在新的一年里,保险公司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其他几种风险的管控。如偿付能力下降造成的流动性不足、资产负债久期缺口、死亡率精算假设与实际死亡率不符等。
北京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主任郑伟撰文表示,2010年保监会祭出重拳,全年罚单约1500件。2011年,市场行为监管高压的态势不会改变,而且保险监管部门还将联手纪检监察、公安、司法、审计等部门,加大查处力度,所谓“行业潜规则”将遭遇严峻挑战,一批大案要案可能逐渐浮出水面,市场秩序将逐渐有所好转。
郑伟撰文表示,2011年1月1日,《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准则》正式施行,该《基本准则》是2008年财政部等五部委发布的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在保险业的实施细则。内控是公司治理的重要元素,如果这些规范和准则能够执行落实到位,将对深化保险改革、完善保险监管、转变行业增长方式产生深远影响。
同时,吴定富表示要加强偿付能力监管,强化保险公司的资本约束。完善资本约束制度,强化偿付能力监管的约束力,改进偿付能力监管制度,继续推进分类监管。此外,要加强资金运用监管,维护保险资产安全。
吴定富强调,我国保险业快速发展中积累的深层次问题和矛盾在逐步显现,一些短期问题和长期问题相互交织。风险防范不容忽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