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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人获准境外直接投资

来源:京华时报
2011年01月12日10:12

  年满18周岁以上、拥有温州户籍并取得因私护照者,今后可赴境外直接投资。温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近日宣布,为深化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推进对外投资主体多元化,决定在温州市开展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试点工作。由此,民间资本丰厚的温州市成为全国首个开展个人境外

直接投资的试点城市。

  >>事件

  温州试点个人境外直接投资禁止涉足境外股票和房地产

  据新华社电记者昨天从温州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局获悉,根据该局公布的《温州市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试点方案》,温州市已率先试点允许个人境外直接投资。

  根据试点方案,参与境外直接投资的个人主体需同时具备四个条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并取得因私护照;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8周岁以上;拥有温州户籍。

  按照试点方案,个人境外直接投资可以是通过新设、并购、参股等方式在境外设立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的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等权益的行为。个人境外直接投资年度总额不超过2亿美元。投资者在试点期间的单次境外投资额不超过等值300万美元。多个投资者共同实施一项境外直接投资的,投资总额不超过等值1000万美元。

  试点方案同时规定,个人境外直接投资不准投资设立境外特殊目的的公司、涉及中国禁止出口的技术和货物,以及能源、矿产类境外投资。

  “个人境外投资主要是鼓励实业投资,投资境外股票和房地产仍然是禁止的。”温州市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局局长苏向青说,“我们在审批中会严格把关”。

  >>背景

  为什么是温州

  温州率先成为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试点,是多年来当地民间资本累积和激增的侨汇寻找投资出口的诉求。数据显示,温州的民间流动资本超过6000亿元人民币。由于缺乏投资渠道,很多民间资本不断介入房地产、煤矿、农产品等领域逐利,背上了“炒作”恶名。

  此前,由于个人境外投资没有具体操作办法,温州人在境外投资时往往需要“绕道”。一些温州人通过非正规渠道对外直接投资,如通过地下钱庄或境外亲朋好友在境外买楼置业等,还有部分个人投资者无奈“变身”,通过设立公司对外投资。个人境外投资的规范化、透明化,有利于民间资本合法流动,也便于加强对流动资本的管理,一方面,决策部门可以掌握资金流向、数量;另一方面,可以为国家推进外汇管理制度改革积累经验。本报综合

  >>解读

  可缓解外汇储备投资压力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表示,开放居民境外投资,可以缓解外汇储备投资的压力。兴业银行资深经济学家鲁政委也指出,我国外汇储备不断增长,政府一直都在鼓励“走出去”,但近一段时间以来,人民币升值因素使得资金流入的动能比较强,因此在这个时候出台鼓励个人境外直接投资的举措,有利于促进个人和企业“走出去”。

  有助于降低国内资产价格

  专家表示,内地经济目前面临的一个严峻问题是通胀,通过开放个人境外直接投资,可将部分资金导出,避免扰乱国内市场。

  鲁政委表示,开放个人境外直接投资,为温州大量的民间资本开通了一条新的投资渠道。“温州民间资本总量巨大,资本有逐利的本性,哪个领域的回报高,它就会进入哪个领域,比如今年农产品价格的上涨。实际上,很多资产价格的上涨都是因为市场资金丰富,又缺乏良好的投资渠道造成的,如果给这些资金一条正规的境外投资渠道,就长期趋势而言,对于降低国内资产价格有一定的积极作用。”鲁政委说。

  能否推广还要看试点情况

  对于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能否在全国得到推广,鲁政委认为,这在短期内还有待于试点成效的检验。他还表示,在温州试点开放个人境外直接投资不意味着放松监管,“试点方案中对个人境外直接投资的金额和投资领域等有很严格的限制,这些限制就是出于严控风险的考虑。”

  也有专家指出,虽然试点方案做出了很多限制性规定,然而资金一旦流出,将难以控制,很可能出现部分资金不按计划投放到实业,而是流入股市、楼市的情况。

  本报记者 高晨 马文婷

  

(责任编辑:王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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