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程文
为增加公司影视版权库的内容储备,提升公司内容资源的经济价值及公司版权分销业务,促进付费用户的增长,乐视网(300104)拟用5657万元向浙江华谊兄弟影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华谊兄弟娱乐投资有限公司、浙江华谊兄弟天意影视有限公司三家公司
购买共计19部电视剧的独家网络版权。据悉,上述三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华谊兄弟(300027)。其中浙江华谊兄弟天意影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6月8日,其主营业务是电视剧的制作、发行及衍生业务,已经出品过《士兵突击》、《我的团长我的团》等优秀电视剧作品。
按照几方在2011年1月19日签订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许可使用协议》,合同标的包含《大时代》等19部电视剧,授权期限为三年,自协议生效之日并且合作节目在国内任意最先首播电视台首集首次播映日的次日起算三年,授权地区范围为中国大陆(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
乐视网表示,本次资产的购买,将一定程度上增加乐视网影视版权库的内容储备,进一步提升公司内容资源的经济价值,增加网站的用户流量,促进付费用户的增长,促进公司版权分销业务的提升。随着网络视频版权市场的进一步规范,内容资源的升值潜力也能够合理的预见。这可以帮助乐视网规避版权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保障公司长期稳定的发展。
事实上,乐视网对于版权投资的热衷早在去年底就初见端倪。公司在去年12月28日发布公告,宣布将使用8000万元超募资金购买一定数量的影视版权以及服务器等资产。并已预购百余部即将于2011年及以后全国热播的影视剧的独家网络版权,这些影视剧预计占2011年全国热播影视剧的70%以上。具体安排方面,公司将使用7500万元购买版权,500万元购买服务器、存储设备及负载均衡设备。
乐视网副董事长、首席运营官刘弘曾对外表示,乐视网不把购买版权的费用看作成本,而是看作一项会升值的资产,除了分销可以收回些投资外,他还预计电视剧网络版权的价格最终能涨到电视版权的1/3至1/2。
乐视网公布的2010年度业绩预告显示,公司2010年实现营业收入2.25亿元-2.35亿元,实现净利润6800万元-7100万元,同比增长52%-60%。高清视频点播与视频广告这两大业务为公司主要收入。
作者: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