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网 记者 袁金秋华夏银行(600015.SH)1月25日发布公告,称其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已于1月24日获通过。2010年12月10日,银监会已经批准华夏银行上述非公开增发申请。
华夏银行2010年曾经公布的定向增发预案显示,其发行对象为
首钢总公司、国网资产管理公
司、德意志银行卢森堡股份公司。增发价格为11.17元,较昨日(1月24日)收盘价10.93元溢价2.19%,增发规模为207.6亿元,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核心资本。
目前,首钢总公司、国家电网、德意志银行分别以13.98%、11. 94%、11.27%的持股比例位居华夏银行前三大股东。
根据华夏银行2010年三季报显示,其预计前三季度净利润同比增长55.56%。华夏银行认为,前三季度净利润大幅上升的主要原因是:今年前三季度资产规模增长,资金成本下降,利息净收入增加,中间业务收入增长。
附公告原文: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有关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于2011年1月24日提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
根据审核结果,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获通过。
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做出的予以核准的批复文件后,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作者:袁金秋
(责任编辑: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