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房地产企业、港交所上市公司首创置业15日晚发表公告说,公司日前与发行人、牵头经办人订立认购协议,将发行总额为11.5亿元、年利率为4.75%的有担保人民币债券。
公告说,这笔三年期人民币债券将于2014年到期。债券利息每半年支付一次。公告还显示,这笔人民
币债券的发行人是首创置业的全资子公司首置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汇丰银行是此次债券发行的唯一牵头经办人兼唯一账簿管理人,德意志银行为联席经办人。由此,首创置业成为第一个在港发行人民币债券的内地房地产企业。首创置业总部设在北京,于2003年6月在香港上市。
数据显示,自2007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允许内地金融机构在港发行人民币债券以来,约有30笔离岸人民币债券在香港发行,总金额超过630亿元人民币。发债主体也由最初的内地金融机构,扩大至2009年的国家财政部及香港银行在内地的附属公司,随后进一步扩大到普通企业及国际金融机构。
截至目前,除财政部外,已在香港发行或推出人民币债的发债体包括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汇丰银行(中国)、东亚银行(中国)、香港合和公路基建有限公司、麦当劳、亚洲开发银行、世界银行及世行旗下的国际金融公司、中国重汽、华润电力、招商局集团(香港)、中电国际、台湾永丰余开曼群岛公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