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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楼市调控主要限制外地人

来源:深圳新闻网-深圳商报
2011年02月21日10:42
  在各地房地产调控措施纷纷出台之际,部分有刚性需求的市民也加紧买房。图为购房者近日在深圳市房产登记中心办理房产手续。深圳商报记者 姜志强 摄
  在各地房地产调控措施纷纷出台之际,部分有刚性需求的市民也加紧买房。图为购房者近日在深圳市房产登记中心办理房产手续。深圳商报记者 姜志强 摄

  【深圳商报讯】据中新社2月20日电,今年1月26日,国务院公布了新一轮楼市调控政策。因应“国八条”,中国各地落实细随之则陆续出台。截至2月20日,北京、上海、广州、青岛、南京、成都、长春、南宁和贵阳等城市已经出台调控细则。而据业界估计还将共有30多个城市需要出台或者更新符合新“国八条”规定的调控措施。一场全国范围内的房地产调控序幕已经拉开。

  北京本月16日出台了被称为“史上最严厉”楼市调控措施,广州近期也出台了落实“新国八条”的具体细则,成为全国房地产调控的急先锋,传媒已经做了报道。其他城市的调控措施也在陆续出台——

  上海:购房需查验户籍婚姻证明

  在上海购买住房,不仅要执行“限购”规定,还必须提交家庭户籍、婚姻等材料,以供房地产交易中心审核。2月17日,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下发了执行住房限售政策的一系列操作细则。

  1月31日,上海出台限购政策,规定:在上海已有1套住房的本地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上海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拥有2套及以上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以及不能提供相关个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则暂停向其售房。

  南京:无纳税证明暂停购房

  南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细则本月19日出炉。细则规定:

  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市区内向其销售住房;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市区内向其销售住房;无法提供1年以上(含1年)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市区内向其销售住房。

  成都:纳税也不得购第2套

  根据成都的楼市调控政策,暂时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在成都市主城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高新区)暂时实行住房限购政策。

  成都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主城区已拥有1套住房的,可以再购买第2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暂停购买第3套住房。

  此外,外地户籍居民家庭在成都市主城区无住房的,可凭该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该市主城区购买1套住房,暂停购买第2套住房;不能提供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外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主城区购买住房。

  贵阳:中心城区购房有限制

  贵阳“限购令”在2月16日出台,实施细则明确:自意见实施之日起至2011年12月30日内,对已有一套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一年以上(含一年)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一套住房;对已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年以上(含一年)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出售贵阳市中心城区人口密集、房价过高一环内的住房。

  南宁:纳税也只能购一套

  按照日前出台的南宁楼市“限购令”,已有1套住房的南宁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能够提供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累计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无住房居民家庭,在南宁市区范围内限新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

  济南:每户家庭年内限购一套新房

  济南市1月21日正式出台“限购令”。规定每户家庭年内限购一套新建商品住房。

  

(责任编辑:王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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